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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驰而不息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清风鹤壁
2024-09-12 17:15:48

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专项整治违规吃喝作出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监督检查 持续纠治“四风”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紧盯关键节点,扛牢政治责任。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频发期”,也是廉政“风险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的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落细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各项举措;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向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通知要求,要严明纪律规矩,守住纪律底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守纪律“红线”,自觉做到“十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使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烟酒、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福利;严禁使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搞隐蔽聚会、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内部食堂“一桌餐”;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通过赌博形式变相收受财物;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款物、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娱乐活动及其他事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打着节日人情往来的幌子跑官要官,拉拢感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在值班带班期间饮酒、擅自离岗、脱岗,特别要杜绝饮酒驾驶行为;严禁利用收送电子红包、电子银行转账、网购礼品快递、收送电子购物卡券接受利益输送。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聚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灵活运用专项监督、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手段,综合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确保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从严执纪、快查快办,持续释放出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顶风作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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