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凭什么罚我儿子站一整天!这是体罚,我要去教育局投诉!” 王女士怒气冲冲地冲进办公室,一把拽过站在角落的孩子,声音尖锐得几乎要刺破耳膜。
“您先冷静!” 班主任李老师涨红着脸,手里紧攥着记录本,“孩子多次在课堂上捣乱,影响其他同学,我只是让他在教室后排站立听课,这是正常的教育惩戒!”
办公室里剑拔弩张的对峙,折射出当下教育领域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教育惩戒权究竟该如何使用?尺度又该如何把握?这不仅关乎教师的教育管理权威,更牵动着家校关系的敏感神经,成为横亘在素质教育道路上亟待破解的难题。
教育惩戒权的合理使用,本是维护教学秩序、引导学生成长的重要手段。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赋予教师一定的惩戒权力,为教育惩戒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实际教学中,适度的惩戒能够帮助学生认识错误,培养规则意识。重庆某中学的张老师曾遇到一名经常迟到、作业敷衍的学生,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依据校规对其作出 “为班级服务一周” 的惩戒,让学生负责教室卫生打扫和物品整理。一周下来,学生不仅改正了不良习惯,还因劳动中的积极表现获得了同学们的认可,自尊心和责任感显著提升。
然而,一旦惩戒尺度把握不当,教育惩戒就可能异化为伤害学生身心的 “暴力”。某地一名教师因学生未按时完成作业,当众辱骂并扇打学生耳光,导致学生心理创伤,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强烈谴责,涉事教师也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类极端案例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让教育惩戒权陷入信任危机,许多教师因担心 “越界” 而不敢行使惩戒权,出现 “不敢管、不愿管” 的现象。据一项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查显示,约 65% 的教师表示在教育管理中存在顾虑,担心惩戒行为引发家长不满或投诉。
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度,首先需要明确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界限。《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明确规定,教师可以采取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承担校内公共服务等方式实施教育惩戒,但禁止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以及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等变相体罚行为。北京某小学的李老师在处理学生课间打闹问题时,让涉事学生共同撰写 “校园安全倡议书”,并在班级中宣读。这种惩戒方式既让学生认识到错误,又锻炼了他们的反思与表达能力,获得了家长的认可。
其次,教育惩戒应遵循 “过罚适当” 原则,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个性特点以及错误的性质、程度,选择合适的惩戒方式。对于低年级学生,以口头批评、行为示范引导为主;对于高年级学生,可以适当增加自我反思、社区服务等具有教育意义的惩戒措施。上海某中学在处理学生考试作弊事件时,除了给予记过处分,还要求学生参加诚信教育讲座,并撰写心得体会,通过思想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而非单纯以惩罚代替教育。
教育惩戒还应注重程序的规范性和教育的目的性。在实施惩戒前,教师应充分调查了解情况,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惩戒过程中,要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避免公开羞辱;惩戒后,及时与学生沟通,关注其心理状态,帮助学生改正错误。杭州的一位班主任在发现学生偷拿同学文具后,没有当众批评,而是私下与学生谈心,引导学生认识错误,并鼓励其主动向同学道歉。在老师的耐心教育下,学生不仅归还了文具,还通过实际行动弥补过错,逐渐赢得了同学们的信任。
此外,家校合作是保障教育惩戒合理实施的重要环节。教师在实施惩戒前,应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说明惩戒的原因、方式和目的,争取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家长也应尊重教师的教育管理权力,理性看待孩子的错误和教师的惩戒行为。成都某学校建立了 “家校共育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教育惩戒相关问题,形成了家校共识。当教师对学生实施惩戒后,委员会会及时介入,协调家校关系,既维护了教师的正当权益,又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育惩戒权如同园丁手中的剪刀,用好了能修剪出枝繁叶茂的未来,用偏了则可能伤害幼苗的成长。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既要敢于行使教育惩戒权,维护教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要谨慎把握尺度,让惩戒充满温度与智慧。只有这样,才能让教育惩戒真正成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警示灯和指南针,助力他们在规则与关爱中健康成长,实现教育的最终目标。
这篇文章从多维度探讨了教育惩戒权的使用与尺度把握。若你觉得案例不够丰富,或论述角度需要调整,欢迎随时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