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30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对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巨丰投资北京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部分营销人员展业过程中片面宣传高收益率盈利案例,未对使用公司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提示,进行误导性的营销宣传,承诺或保证投资收益;
二是部分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未在业务运营支持系统审核留痕,部分投顾助理和投资顾问投资建议沟通记录未留痕;
三是在依据证券研究报告向客户作出投资建议时,未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四是公司时任合规负责人被公司安排继续向服务协议已到期、存在投诉争议纠纷的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五是存在未取得一般证券业务从业资格的员工开展营销展业,并提供股票操作建议。
北京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对巨丰投资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暂停新增客户期满后,巨丰投资北京分公司应当及时向北京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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