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走基层-
巡回审判进乡村
公开
便民
普法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通过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
11月7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走进南召县太山庙乡太山庙村,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审理一起扶养纠纷案件。此次庭审邀请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参与,南阳中院微直播团队全程参与,并就庭审过程在新浪微博平台进行了图文微直播;部分村委会干部、当地众多村民旁听了庭审。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女,现年78岁)与被告冯某(男,现年86岁)于2010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二婚,原被告各自均有子女,二人婚后未生育子女。被告系退休职工,每月有一定的退休金,原告体弱多病且无任何经济来源。2024年8月被告因心衰住院治疗,现被告生活不能自理,由其儿子照顾;原告随后到其女儿家由其女儿照顾。后,原告以夫妻间有相互扶养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按月支付原告生活费及医药费。
法院审理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一场简易却不失庄严的巡回审判,正式开庭。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郝霞秉承“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辩意见,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接着,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别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劝说他们主动协商、尽快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整场庭审程序规范、专业、高效。参与旁听的人员认真观摩庭审全过程。
庭后普法
#普法课堂#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倾听了旁听人员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并围绕与群众生活相关的常见纠纷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引导他们在遇到矛盾纠纷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积极正面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南召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让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村里乡间,方便群众的同时,也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下一步,南召法院将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继续充分发挥好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以案释法”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
编辑 / 黄一凡
初审 / 刘方昊
终审 / 陈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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