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矛盾纠纷到此为止】实地勘验 现场化解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新乡中院
2024-09-09 18:21:31

案例速递

矛盾纠纷到此为止

引言

法庭上,证据虽然能“说话”,但这并不意味着仅仅一句“谁主张,谁举证”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如何才能实现“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答案可能在“路上”,必要时“走出去”依职权主动调查案件事实方可让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让当事人胜败皆服。

1

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从被告王某手中分包了一处农村自建房屋的工程,并签订书面合同。原告张某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量后,双方最终确认工程款共计14000元。被告王某支付了3000元,下余11000元未付。张某因多次催收剩余工程款未果,遂诉至法院。

2

解纷过程

承办法官刘长龙收到该案后,通过详细翻阅案件材料,对案情有了一定的了解,但还有诸多问题萦绕在心头,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实质性解决问题,法官立即决定前往现场实地勘察情况。在案涉房屋现场,法官一边听当事双方“抱屈”,一边细致查看,还不时地上手敲敲,仔细丈量了双方争议较大的墙体。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承办法官决定趁热打铁,利用双方都在现场且自己当面对他们争议的相关情况都已进行了勘验,信任度较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就地开展调解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化解该起纠纷。

“说的好好的价钱,压着施工费不给完,法官你说有没有这道理!”“法官你看看!他们这活做的就是有毛病,你不能光听他们说!”…………

在调解过程中,张某对王某长期拖欠剩余工程款非常不满,王某也因房屋瑕疵问题被房主扣钱存在较大抵触情绪。承办法官随即从诉讼风险、法律规定等方面对双方展开讲解与引导,针对王某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告知其如果走司法鉴定程序,鉴定费用有可能就会超过建房款,对于双方来说都不是最好的结果。听到法官如此劝解,刚才还气鼓鼓的双方,明显安静了不少。接下来就是给他们好好算算经济账,尽可能让调解结果都接近各自的心理预期,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花最短的时间,用最小的成本,深入现场勘验,不仅有助于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还能够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所以,重勘验,多走访,贴近群众最真实的司法需求,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一直是我对自己工作的要求。”谈及此次办案感受,承办法官刘长龙如是说。

策划:徐明慧

审核:史延丽 田丹丹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