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
“中原农谷的‘谷’也是‘硅谷’”
关于“中原农谷”,你想象中是什么样的?当地人说,这里的“谷”,不仅是五谷丰登的“谷”,也寓意着科技和智慧的“硅谷”。
2022年,河南省印发《“中原农谷”建设方案》,成立神农种业实验室,聚焦国家种业、粮食安全重大需求,打造千亿级种业和粮食产业集群。11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网评品牌活动的媒体采访团走进“中原农谷”核心区——平原示范区,探访“中原农谷”,实地查看高标准农田究竟“高”在哪儿?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农谷”展厅。钟心宇摄
以前我种20多亩
现在能种到638亩
跟随讲解员的脚步,采访团成员走进“中原农谷”展厅,更直观更立体地了解“中原农谷”的建设历程。据介绍,“中原农谷”是育种的核心区域,这里汇聚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农业科研力量,致力于小麦、玉米、花生、芝麻、大米等农作物的育种创新,目前已初步建立以种业研发、生产、推广、运用为主体的全产业链。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栋接受采访。钟心宇摄
“播种、灌溉、撒药、监测等环节一条龙,设备都是非常先进的,比如在灌溉方式上,除了中心支轴式、平移式、固定式,还因地制宜选择指针式、卷盘式、自动伸缩式、半自动伸缩式、半固定式、微喷带等8种灌溉设备,通过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在10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地头,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栋介绍。
“经过高标准的建设,我们种地更方便了,机械种、机械收、机械效率提高了,产量上去了,效益也增加了。以前我种20多亩,现在能种到638亩,每年增收二三十万元。”当地某村村民说。
以“检察蓝”守护“中国粮”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也遇到了大大小小的难题。
平原示范区是原阳大米重要产区,“原阳大米”曾被人民日报誉为“中国第一米”。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原阳县域126家大米加工企业26家获批准使用“原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但在2010年,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原阳部分乡镇重组形成平原示范区,其所在辖区内的大米加工企业无法使用原阳大米地理标志,这让当地的农户很苦恼。
今年7月,原阳县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向原阳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职责,建立“原阳大米”原产地市场品牌保护长效机制,加大市场上存在的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原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大米加工企业监督和查处力度,引导原阳大米种植区域内的加工企业规范申请、使用“原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充分发挥地理标志的品牌价值。
检察官向采访团介绍原阳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典型案例。钟心宇摄
“益心为公”志愿者讲述参与、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过程。钟心宇摄
在平原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区域服务中心,原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葛二磊提到了耕地“非粮化”问题。2022年9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中原农谷”建设核心区内农田被违法占用种植草皮,导致耕地耕作层减少、土壤肥力减弱,随后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治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复耕土地257.54亩,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管护工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一环。原阳县检察院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线索,采取多种方式调查取证,邀请特聘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推动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问题进行系统治理,确保原阳县20.18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中原农谷”环资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是新乡数字检察工作的重要成果。该模型以“中原农谷”建设区内破坏耕地、侵占林地、污染水资源、盗采河砂等案件类型为重点,以卫星遥感影像技术为依托,辅以无人机航拍画面、行政机关政务数据及互联网信息,通过不同时段同一地点卫星图片比对、数据碰撞,既丰富了案件线索来源,又提高了调查效率,还可以及时固定证据。“这个模型就像数学公式,只要是涉及‘中原农谷’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监督案件,一输入模型,就能自动给出办案的‘解题思路’。”葛二磊介绍。
回程路上,记者们放眼望向窗外,一条条道路井然有序,一道道沟渠纵横交错,成为当地独有的靓丽风景线。“村在田里、田在村间,真不愧是新乡版的‘富春山居图’”记者们说。
媒体采访团探访“中原农谷”。钟心宇摄
稿件来源 | 检察日报客户端
新乡检察总第265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