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信厅了解到,为发挥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中的典型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以下简称“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认定工作。
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是指在推进产品设计、制造设备、生产管理数字化进程中,具有增强生产管控协同、市场响应、产业协作等能力,以及在提升产品服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智能化水平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小企业,同时企业还能够引领带动更多行业和企业推广应用数字化新技术、新模式。同时,示范标杆企业还应满足以制造业为重点、企业发展前景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数字化水平自测水平二级以上、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若干基础条件。
根据评价内容及认定标准,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主要从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升级三个维度进行评定,共包括七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认定标准。其中,研发设计数字化10分、关键工序装备数字化15分、生产管理数字化25分、企业内部联网上云10分、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协同创新15分、产品和服务智能化15分、企业管理智能化10分。此外,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将被给予最高10分的附加分评定。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将根据评价内容及认定标准对参评企业从高到低打分排序,最终认定前50名为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
按照《黑龙江省加快推动制造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内容,我省每年认定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每户获评企业将得到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来源:冰城+客户端
记者:节永志
编辑:刘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