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郭勇睿
11月12日,漯河市水利局发出通报,对今年以来在持续深入开展的地下水整治三年行动中查处的一批水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首期公布了3起违法取用地下水案件,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水事秩序。
漯河市金汤湾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自取水案。2024年6月,召陵区水利局接到群众举报,漯河市金汤湾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非法打井、擅自开采地热水。经调查,该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热水问题。根据当事单位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召陵区水利局对其进行了立案罚款并责令限期封闭地热井。
舞阳县春雨国文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2024年8月,舞阳县水利局对舞阳县春雨国文学校巡查时,发现该学校有地下水井1眼,取用地下水用于生活。经调查,该学校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问题。根据当事单位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8号令)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舞阳县水利局对其进行了立案罚款,封填了该取水井,并追缴水资源税9000元。
漯河市运跃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取水工程案。2024年7月,郾城区水利局对檀溪谷小区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有地热井1眼,准备开采地热水用于洗浴经营。经调查,该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修建取水工程问题。根据当事单位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相关证据,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郾城区水利局对其进行了立案罚款,拆除了取水设施,封填了该地热井。
“欢迎社会各界对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实并进行处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漯河市水利局在通报中表示,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对违法取水问题坚决予以立案,对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不断释放严格信号,保持严厉态势,通过暗访、督查和巡查等多种手段,常态化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检查,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实现水事违法行为“精准防控、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真正形成违规必查、违法必究、规范有序、长效长治的监管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此外,漯河市水利局在通报中还公布了市、县(区)水利局地下水整治举报电话。漯河市及各县区水利局地下水整治举报电话分别为:
漯河市::0395-5612130;
临颍县:0395-5650900;
舞阳县:0395-7227636;
郾城区:0395-5612628;
源汇区:0395-3280369;
召陵区:0395-355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