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请柬是快递送来的。
拆开时,一张印着蓝玫瑰的卡片滑出来,背面粘着支旧钢笔——金属笔帽磨得发亮,笔杆刻着细小花纹,像被反复摸过千百遍。
这钢笔我太熟了。从高中到工作,林小棠的笔记本里永远插着它。那会儿我们总在晚自习传纸条,她的字清清爽爽,蓝黑墨水在纸上洇开,像浸了水的蝴蝶。
“你这支笔该换了。”大三实习时我翻她抽屉,“笔帽都松了,写着写着漏墨,你笔记本角总沾着黑点点。”
她正啃着我买的章鱼烧,手指油乎乎的,赶紧把钢笔往抽屉里推了推:“不碍事,用惯了。”
我没听劝,攒了半个月实习工资,买了支雕花银笔送她。笔盒是丝绒的,我特意在卡片上写:“新笔配新人生,咱们都要漂漂亮亮往前跑。”
她接过时眼睛亮了一下,抱了我好半天:“等我签第一份劳动合同,就用它。”
可后来我再没见她用过那支银笔。
她的笔记本里,蓝黑墨迹还是歪歪扭扭洇着;公司打印室偶遇,她手里攥的还是那支旧钢笔;我约她吃饭,她总说“在赶方案”,微信对话框里的“好”字越变越短,像被剪断的线头。
去年我搬家,从旧纸箱底翻出她的手账本——是大学时我硬塞给她的,说“记录生活多浪漫”。
本子里夹着张老照片:穿蓝布衫的老太太握着小棠的手,在田埂上写字。照片背面用蓝黑墨水写着:“奶奶说,钢笔尖要贴紧纸面,就像人要贴着心走。”
后面还有页被眼泪洇皱了:“今天奶奶走了。她塞给我这支钢笔,说‘以后你写的字,就是奶奶在看’。”
原来她总把钢笔揣在离心脏最近的口袋;原来漏墨的笔记里,藏着田埂上晒得发烫的风;原来我送的银笔,一直躺在抽屉最深处,笔帽都落了灰。
婚礼当天,我看着她在签到簿上写下名字。
旧钢笔尖轻触纸面,蓝黑墨水晕开,和十年前传纸条时一模一样。她抬头冲我笑:“你送的银笔,我收在奶奶相框底下了。”
我突然懂了。有些坚持不是倔强,是和重要的人并肩的温度;有些关心不必“为你好”,而是蹲下来,看看她攥在手心的,到底是什么。
现在我包里总备着蓝黑墨水。
偶尔约她喝咖啡,看她用旧钢笔在纸巾上画小猫,墨迹洇开的样子,比任何新笔都暖。
声明:作品含有虚构演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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