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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登高:公交车见闻及其他
侯发山
2024-09-18 09:12:31

公交车见闻及其他

/周登高

 

我乘坐公交车从东区前往市区。巩义的公交车上除了上学、放学的孩子,更多是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年轻人更多喜欢滴滴或共享电车。老年人免费去做保健理疗的和买菜购物的居多,而且都特精神,总有聊不完的话题。

快到市区的时候,上来一个约六十多岁的中年妇人。落座后,发现有一个认识的人。她就主动打招呼:“xx姑,你去哪呢?”被打招呼人的年龄有些大,没有认出刚上车的人。看到对方一脸茫然,上车的人急忙介绍,“我是XXX,俺爸是XXX,咱们老家一个街上的呢”。老人经过提醒就有了记忆,答道:“我想起来了,你是XX家的妮。我记得你爸有两个孩子,一个娃儿,一个妮。”上车的人说:“你记性真不错,你说的那是俺弟XXX。”年长者又问了一句:“很长时间不见你家人了,我也记不清了,你和你弟谁(年龄)大?”答话的人也没在意,连忙说:“我比XXX大三岁呢!”

听到“你和你弟谁年龄大”的一问一答,我差点没憋住笑出来。有些梗的笑点就在于违背了逻辑。当年大学最喜欢逻辑课,因为老师总能让人笑声不断。原来听别人讲过一个笑话,一个老太太到亲戚家做客。主人家的姑娘热情打招呼,同公交车上的情形一样。老太太记不起对方的身份,姑娘忙自我介绍,老太太很清醒地说:“我记起来了,你们家有两个妮儿。”主人家姑娘说:“我是老二XXX”。老太太说:“我记得后来有个得病去世了一个,去世的是你还是你姐?”一个杜撰的段子,不想今天真是活生生地见到了。

有人说,人生处处是戏剧。看透了戏剧,也就看透了人生。同样在公交车上,也能听到不同的故事。

还有一次,一个中年男子向另外一个年龄更长一点的打招呼。同样有了久别重逢的对话,年长一点的也认不出中年男子。中年男子急忙介绍,自己年轻时被安排到县二工局下面某个企业参加工作,当他报到时被告知已经安排其他人到岗。中年男子认为被人顶替了,就到县二工局反映。是年长的男子接待了他,并调查落实了有关情况后,通知其到岗工作。中年男子再次表达了对中年男子的感谢,说自己一生都没有忘记是对方为自己主持了公道,给自己一个就业的机会。中年男子确认自己当年确实是在二工局工作,但对中年男子说的事情没有印象了。便又问了中年男子的近况,后来企业改制,男子下岗自谋生路。但他并没有因为后来的变故而忘记前面的恩情。

对两位男子,我从心底里敬重。可能那个事件后,因为岗位的差距,双方并没有太多的交集。作为受助者,没有机会当面表达感谢,一直把感恩存在心底,没料想到会在这样一个场合相遇,并把藏在心中的多年的话说出来。施助者把这件事当作工作中一件很平常的事,也没有期待给予回报,没有想到对方会一直惦记着。《朱子家训》中有言:“善欲人知,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所以,看似简单的对话,却闪烁着人性善的光芒。

人间美好是善良,施恩不求报,便是最高级的善良。后来与同事在下乡的路上讲起公交车看到的一幕,他深有感触地说起父亲的一件事。他的父亲原生活在巩义县城附近的乡下,因为读过书在村里算是文化人。后来城里招工,会让村委通知村里年轻人去报名。但由于多种原因,多次招工中他的父亲并没有接到通知。后来有一天,村委的一位非负责人的党员到他家说,城里招工,你今天就带着行李过去,越快越好!他的父亲听到消息就急忙去报到被录用,后来走上了领导岗位。他们家人每想起给他们提供信息的人永远是感激不尽。一个人,一条信息,改变了他的父亲和他的家庭命运。

如泰戈尔所说:“请保持心中的善良,因为你不知道谁会借着你的善良走出了绝望。”也有人说,给予别人帮助,收获最大的是自己,是别人给自己一个收获快乐的机会。周日参加刘晓梅老师的讲座,学习结束后交流中,一个七十多岁的阿姨谈起自己在市博物馆做志愿者。有一次遇到北京的几位游客,阿姨非常热情地介绍了巩义历史文化。他们对这位阿姨的讲解特别满意。回到北京后给阿姨邮寄了十六本文物方面的书籍。阿姨也感到十分意外,一下子收到这么厚重的礼物。她在总结时说,这真是“小付出,无意回报,大收获,意外之喜!”

昨天看到一个朋友的读初中侄子写的《家风》,引用了“处事无他莫若为善,传家有道还是读书“。丛林法则是弱肉强食,文明法则是善良公平。司法者的良心是最好的法律,天理国法人情共同之处也是善良。在古代,儒家对司法者要求甚高。为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周礼·秋官》建立“三刺、三宥、三赦”之法,即“司刺掌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一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三赦曰蠢愚。以此三法者求民情,断民中,而施上服、下服之罪,然后刑、杀。” 意思是“司刺”掌“三刺”[三次讯问]、“三宥”[三次宽宥]、“三赦”[三次赦免]之法,协助大司寇审理狱讼。“三刺”,即指讯问征求群臣、群吏、群众意见;“三宥”,是指宽宥因看错人而杀人者、无心而杀人者,因忘记某处有人而误杀人者;“三赦”,则是指赦免幼小、年老、痴呆犯罪者。“三刺”要求在涉及重大犯罪案件的审判时,要注意听取官民意见,使判决能够顺应民意。“三宥”强调过失犯者从轻论,“三赦”要求对老、幼、痴呆者,免除刑责,为我们执法办案提供了借鉴。

在办案中对复杂疑难和社会关注的案件,我们需要广泛听取上级法院、其他参与办案人员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对不同意见予以回应,可以避免出现因个人的认知有限和经验不足而出现偏差。对过失犯罪或恶性不大的犯罪,尽可能坚守谦抑原则,作出公众认可的判决,做法事被起诉案、少年骑车身亡案处理不慎,必定又是一次对社会的冲击,可能会对司法公信产生深远影响。对特殊群体给予更多特殊关爱,可以避免智障者李四强抢劫案的发生。虽然案件最终以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其遗属获得了国家赔偿结束,但案件对司法的破坏和影响确是长期的。当然,舆情对司法是监督,也是影响,对于具体办案人员是机遇,更是挑战。如果遵循了惩恶扬善,可能写入法治发展史册,反之也可能成为错案的牺牲品。

公交车像一个小舞台,能看到人生百态;人生是一个大舞台,我们是观众,更是主角。看看别人,想想自己,做好自己。

作者简介:周登高,男,汉族,中共党员,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官,喜欢读书、写作、摄影、旅行和户外。系巩义市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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