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风雨弥漫处,十万工农下吉安。
江西吉安是一块底蕴深厚的文化沃土,更是一块浸染过无数革命先烈鲜血的红色圣地。作为吉安主城区的吉州区,红色印记在这里熠熠生辉,革命精神在这里代代相传。
走进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看到一个皮肤黝黑、身材清瘦的法官,他的桌前堆满了执行案卷,每日忙着各种繁杂的执行事务。“他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这是同事对他的评价,他就是吉州区法院执行法官郑辉。
今年39岁的郑辉早已褪去青涩,岁月的沉淀、办案的磨炼,让原本就不善言辞的郑辉更显稳重、更趋成熟。他追求梦想的那股执着劲,鼓动了很多年轻人不言放弃,他办案时锱铢必较的那股认真劲,带动了很多同事扎实办案,他为了化解纠纷,起早摸黑加班加点的那股拼命劲,感动了很多当事人。他是同事眼中敢接“烫手山芋”、敢啃“硬骨头”的好同事,是群众心中“为民解忧、驱散阴霾”的好法官,是获评2024年江西省“赣鄱先锋”的吉安法院优秀青年干警代表。
郑辉在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结“法”缘 为“法”忙
红色资源丰富,是江西省峡江县的一大特色,郑辉就出生在这个小县城的一个小村庄,从小郑辉骨子里就有那种不服输、不认输的倔强劲。
郑辉儿时的生活辛苦而忙碌,最 开心的事就是看电视。包青天等电视剧,是郑辉的最爱。“最让人热血澎湃的,就是沉冤得雪、善恶有报。”回忆儿时生活时,郑辉这样告诉记者,每次听见正义伸张的故事,他都忍不住欢呼、兴奋地跳起来。
就这样,一颗追寻公平正义的种子,在郑辉幼小的心灵悄然播下。
2006年,是郑辉与“法”结缘的一年。那年郑辉高三毕业,填报志愿的时候,面对各式各样的专业和亲戚的各种建议,让郑辉的家人不知所措。但此时的郑辉心中早已打定主意:学法律,做一个能拍惊堂木的“包青天”。
郑辉是幸运的,他顺利被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录取,从此开启了与“法”结缘的人生。
2009年,郑辉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大学毕业后的郑辉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进入了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审计监察部从事法务工作,与各种合同、法律条文打交道。一年后,郑辉放弃了让人艳羡的央企工作,投身律师行业。
2012年,是郑辉与法院结缘的一年。这一年,郑辉顺利考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院人。2018年,把家安在吉安市的郑辉,为了更好地照顾家人,通过遴选方式进入了吉州区法院。
郑辉进入法院后才发现,法官工作并不是想象中那样,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敲法槌办案就行,更多的时间是翻阅案卷、撰写文书、现场调解等,繁事、琐事不断,难事、杂事挺多。
当然,也有很多个“第一次”让郑辉记忆犹新。第一次穿上法院制服、第一次戴法徽时,他清楚,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必须要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第一次穿上法袍、第一次敲响法槌时,他清楚,作为一名法官,必须要秉公办案,守护好公平正义;第一次调解、第一次做当事人工作时,他清楚,作为纠纷的调解人员,既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郑辉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抠细节 解难题
“心太细了!”“是个不折不扣的‘细节控’”“不好处理的案子,他总能从细节处着手,抽丝剥茧,最后让案件迎刃而解。”这是同事对郑辉的评价。
“办案来不得半点马虎,要紧扣矛盾的关键点,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认真审查每一个细节,就会找准矛盾化解的突破口,就能把案件办好办公正。可能一个细节处理好了,一起矛盾尖锐的纠纷也就迎刃而解了。”郑辉娓娓道来。
郑辉告诉记者,他办理的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能成功得以调解,就因为处理好了一个细节,让各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2023年,就读吉州区某幼儿园小班的周某在上学期间,经过一木桥时,不慎从木板上跌落,导致右肱骨髁上骨折。事发时,监控未能录下整个过程,致使周某摔落原因一时无法查明。周某家属、幼儿园、保险公司各方为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矛盾激烈。
经几次调解无果后,郑辉决定再反复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希望能从中找到突破口。
郑辉反复观看监控录像后发现,周某摔落时,尽管周围孩童很多,干扰了视线,但周围的孩童并没有推搡等动作。
“到实地再去推演一遍。”第二天,郑辉带着书记员走进幼儿园,走上木桥,来到周某摔落的地方,实地进行查看。
“周某两脚悬空坐在木桥上的木板中间,在这么高的位置这样坐着,对一个幼儿来说是不安全的,需要老师帮助,但恰恰在这个时候,老师没有及时给与帮助,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所以幼儿园是有一定责任的。”查看现场后,郑辉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给各方当事人进行责任划分。
一场身临其境的现场模拟,再加上入情入理的释法说理,让幼儿园、保险公司、受伤儿童的家属彻底信服。
郑辉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当事人工作,最终在郑辉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查清事实,是办好案件的基础。工作做细了,案件事实就会查得更清楚,责任划分就会更准确,处理结果就会更公正。“办的每个案件,必须事实要清,这是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更是对法律负责。”郑辉说。
办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时,郑辉如庖丁解牛一般精准认定了双方的法律关系,从而作出了正确判决。
刘某房屋建成后准备装修,朱某承包了装修工程并雇请李某做工,李某用自带的小型吊机来吊沙、吊瓷砖等建筑材料。因吊机固定不规范,再加上地面光滑,在吊水泥时,李某和吊机一同从五楼坠下,李某不幸身亡。
朱某承认雇佣李某从事吊沙、吊瓷砖工作,认可双方构成劳务关系,但吊水泥是双方买卖合同的运输环节,李某在运输途中意外身亡,朱某认为他不应该承担责任。
“水泥每袋的价格是24元,但朱某与李某以每袋水泥26元的价格结算,多出的这2元,是否是将水泥搬上楼的费用?”郑辉查看朱某近年来购买水泥价格的记录后,提出了质疑。
经多方了解后,郑辉得知,市场上将水泥搬上楼的价格,是每包增加2元。查清情况后,郑辉依法作出了判决,认定朱某雇请李某吊水泥也属于劳务关系,但考虑到李某长期从事吊机工作,对吊机的用途等应非常清楚,但却简单地采取用砖头压住吊机底座的方式来固定吊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朱某作为劳务实际接受方,未及时发现水泥吊运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予以提醒,也存在一定过错,对事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
判决作出后,朱某不服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
小案不小办,小案要精办,法槌之下是利益得失、是非曲直。近3年来,郑辉审结民事案件2000件,每年结案数600余件,执结案件1500余件,平均结案天数28天。其中,2024年,郑辉所办的案件无一件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用真情 解症结
“用心对待每一位群众,用情化解每一起纠纷。”这是郑辉一直以来的座右铭。
“很多纠纷都饱含情感,如离婚纠纷中会有旧情,邻里纠纷中会有乡情,欠款纠纷中会有友情,交通事故纠纷中会有同情。处理纠纷时,如果能扣紧‘情’的纽带,唤醒当事人心中的那份真情,很多纠纷就能迎刃而解。”郑辉告诉记者,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处理好了,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自然就提升了。
“我今天在工地做工时受了伤,怎样才能维护好我的合法权益?”2019年,担任脱贫攻坚驻村书记的郑辉在外地参加培训时,接到了贫困户王某的求助电话。
得知情况后,郑辉立刻联系王某同村一起工作的工友,请他们帮忙固定证据。
“这是砸伤王某的土块,这是王某工作的场地,这是一起工作工友描述事故经过的视频,这是请王某等人做工的聊天截图……”很快,在郑辉的指导和工友的帮助下,王某受伤的相关证据全部保存了下来。
培训结束后,郑辉第一时间赶到王某家,将各项赔偿项目列清、赔偿数额算明后,找到包工头协调赔偿事宜。
一开始,包工头态度蛮横、不愿赔偿,只同意给一些慰问金,当郑辉拿出完整而清晰的证据,详细释法说理,并带包工头看了近乎家徒四壁的王某家后,包工头最终同意赔偿王某各种损失1.3万元。
用那份始终如一的热情对待群众,用那份滚烫似火的激情对待工作,这是郑辉对自己的要求。圆满完成驻村工作任务、返回法院工作后,郑辉又迅速转换角色,把重心放在办案上。
2024年6月,郑辉调至执行局工作。他认真学习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虚心向他人请教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短短几个月便成为执行局的业务骨干,执结了一批难执的“骨头案”。
“我能要回工资,就得益于郑法官用心用情用力的执行。”王某告诉记者。
王某在杨某开办的某公司上班,杨某拖欠王某工资10万元,经多次催讨无果后,王某不得不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支持了王某的请求,但杨某仍然拒绝向王某支付工资。
执行立案后,由于杨某开办的公司已经倒闭,吉州区法院欲拍卖公司的现有设备,但经多次拍卖均流拍。王某认为,有履行能力的杨某是在故意规避执行,故不同意以物抵债。
郑辉接手该执行案后,立即对杨某及其家人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但未查到任何财产。
2024年9月,得知杨某在当地一家医院后,郑辉立即赶到医院。了解到杨某的妻子刚生下小孩,身体虚弱,急需有人陪伴和照顾后,郑辉没有直接来到病房,而是通过医生将杨某叫到医生办公室。
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杨某又惊又窘。郑辉向杨某表明来意,并要求杨某如实告知现在的居住地,以保证执行法官能随时联系上杨某。
但多疑的杨某并未理解郑辉的良苦用心,反而虚报居住地,让郑辉无法再联系上杨某。
之后,郑辉又采取各种方法,再次找到了杨某。再次见面后的杨某局促不安、羞愧难当。经确定杨某妻子有人照顾后,郑辉将杨某拘传到法院,明确告知不履行法律文书将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杨某思想工作。最终,杨某与王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并最终全部履行完毕。
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的一片天。办理的案件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就要以‘如我在诉’意识,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对待群众,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感情答疑解惑,将法、理、情融入案件中,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化人,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谈到这些年的办案心得,郑辉深有感触地说。
“郑辉办案时,总能找准当事人的情感共鸣点,与当事人交心,他不仅是矛盾纠纷的‘裁决者’,更是矛盾纠纷的‘终结者’,他办的案件,总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吉州区法院院长龙小毛这样评价郑辉。
郑辉和同事赴农村巡回开庭。
重调研 善总结
调研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决策之要。
“调研为法院干警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和能力的平台,办案之余,我喜欢思考,喜欢撰写调研文章,深刻体会了调研的艰辛与不易,也收获了调研成果的快乐与喜悦。”郑辉说。
调研必须静下心来、沉下身去,把准问题,才能把一个个“问题清单”变为“成果清单”。一篇篇饱含心血的调研文章,勾勒出了郑辉孜孜不倦的调研足迹。
郑辉拿出2019年第7辑《中国案例指导》,就其中《朱某诉安福县某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例,向记者娓娓道来。
朱某因长期在煤矿工作,患尘肺三级职业病,在已经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情况下,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煤业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
朱某在已获工伤保险赔偿的情况下,还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面对这一问题,郑辉反复研读相关法律规定后,又通过类案比对等,分析其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最终,在抽丝剥茧后,郑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职业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请求其他的民事赔偿,但应扣除工伤保险赔偿已覆盖的项目。精神损害赔偿不在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内,对朱某的精神损害赔偿应予以支持。为此,依法判决某煤业公司赔偿朱某精神损害赔偿费用3.5万元。案件上诉后,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郑辉依据该案裁判规则撰写的案例成果,成功在《江西法院案例选》和《中国案例指导》上刊登。
调研出真知,实践见真章。郑辉认为,一个优秀的法官,不仅能高质量办好案件,还能在办案之余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一篇有分量的调研文章,不仅能为化解办案难题提供新思路,为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新参考,还能为提升办案效果提供新的价值引领。”郑辉说。
生动的司法实践,是案例调研的富矿。办案时,郑辉能通过真实的案例,提炼、总结出调研的相关内容。
2023年,吉安一小区的某物业公司经营时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其已收取的物业费也无法退还业主或移交给新物业公司,这让小区不少业主准备提起诉讼,批量案件即将诉至法院。
得知这一情况后,郑辉主动约见新物业公司,引导新的物业公司主动担当,让已交物业费的业主享受物业服务,尽力化解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矛盾。
此外,针对原物业公司未移交的物业费,郑辉还引导新物业公司与原物业公司进行协商,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妥善化解该纠纷。
纠纷调处后,郑辉在详细复盘案件办理经过的基础上,针对日益频发的物业合同纠纷,与同事撰写了物业案件的办理方法和指引,被评为全省市域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火花簇簇,终成华章。多年来,郑辉笔耕不辍,成果颇丰,先后有10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级、省级评比中获奖,10余篇案例获评全国、全省指导性案例。
时光清浅,岁月悠长。每次法槌落下时的铿锵回响,都撞击着郑辉的心房,提醒着他作为一名法官应尽的责任。13年的法院工作生涯,留给郑辉太多的回忆和感悟。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理,每一个纠纷的巧妙化解,每一个当事人的开心笑容,都凝聚了郑辉的裁判智慧,传递了他的为民温度。
公平正义绝非冰冷、刻板地躺在生硬的法律条文里,“我将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群众的赤诚之情,继续在司法之路上笃定前行,用手中的法槌,敲响守护公平正义的激昂强音。”郑辉说。
郑辉在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学精神 谈体会
践行为民初心 守护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基层法院处在社会矛盾的第一线,这里的法官每天都要直面群众的诉求,办案中要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就必须要了解群众的所盼、回应群众的所想,坚守公正司法底线,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才能让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十余载法影斑斓,只为守护公平正义。我们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多一句温暖的话语,多一分有力的回应,多一次周全的思虑,也许就能为办案带来不一样的效果。每当看到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看到矛盾纠纷冰雪消融,我就感觉我的辛勤付出赢得了最大褒奖,让我有了继续办好案件的动力,让我对法官这份职业有了更多敬畏。
新时代新征程,我将始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如我在诉”意识,用诚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用耐心倾听每一个当事人的心声,把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功课做实、做精、做到极致,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定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手记】
护好百姓心中的一片天
江西吉安是一块革命先烈鲜血染红的红色圣地,生于农村、长于乡里的郑辉对这片炽热的土地有着与生俱来的质朴深情。他不善言辞,但聊起案件,却能娓娓而谈,他内心始终涌动着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充盈着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
自从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后,郑辉便全身心投入,每件案件,他都认真理出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找准纠纷化解的突破口,虽然每项工作都不容易,但郑辉的目标却坚如磐石。郑辉清楚,对法官来说,当事人再小的事都是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无论是鸡毛蒜皮的家庭纠纷,还是牵扯多方利益的复杂案件,他都一视同仁,用追求极致的精神把案件办好。因为他知道,法官手里的一件案,就是百姓心中的一片天。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法官却是有温度的守护者,郑辉一直关心群众的家长里短、关注群众的人情冷暖,他千方百计为群众纾困解忧,想方设法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听得懂的方式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因为他知道,作为扎根基层的法官,既要用法又要用情来定分止争。
抚慰人心,是法官最温暖的光芒。每当一个个案件案结事了、矛盾消融时,郑辉都会愈发庆幸当初的选择,也越发坚定前行的道路。“以忠诚为笔,书写公正司法的卓越篇章;以担当为纸,镌刻一心为民的动人诗行。”这就是激励郑辉在漫漫征途上笃定前行的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5版
记者:胡佳佳丨通讯员:刘锋 张慧斌 曾佐宸 文/图
责任编辑:陈冰丨联系电话:(010)67550710|电子邮箱:chenbing@rmfyb.cn
新媒体编辑:杨书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