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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访许昌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水根
河南日报农村版
2024-08-29 18:19:56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广军 通讯员 米海垒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在农村集体经济方面,强调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这为我们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8月26日,许昌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水根在接受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采访时表示,2023年许昌市及所辖长葛市分别获批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作为全省唯一的市、县双试点,许昌市将以试点建设为抓手,聚焦农村资源资产“管住、盘活、增值”,精准施策、量体裁衣、靶向发力,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源头活水”,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管”字当头,强化监管提能力

  近年来,许昌市坚持严管的主基调,全面摸清家底形成“明白账”,健全管理制度找准“突破口”,不断提升农村“三资”管理能力。

  张水根介绍,前期,许昌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回头看”,全面核查集体资产数量、产权归属等基础信息,加强集体资产登记有遗漏、集体资产被侵占、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处置,切实摸清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为有效盘活利用打好基础。

  目前,许昌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在加快搭建全市统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指导各县(市、区)依据指导意见,建立“三管(管资金、管资产、管资源)、两审(村审议、乡审计)、一监控(平台监控)”机制,推进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我们市、县两级正在筹备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专班,专门研究部署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农村产权交易等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的监督管理。”张水根说,通过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可以减少基层矛盾纠纷,也是对农民合法利益和村干部的保护,有利于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活”字赋能,活化“三资”添动力

  “管起来”是基础,“活起来”才是目的。张水根介绍,为确保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有序、高效运转,许昌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居)民委员会账务分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推进“政经”分离改革,改变原农村集体“三资”由乡镇委托代理服务的制度,将村级财务自主权移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管理,厘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确保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通过“政经”分离改革,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缺乏财务自主权的痛点,推动集体经济管理与社会治理体系功能分开、土地产权制度与户籍登记制度功能分开、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功能分开,加速瓦解城乡二元治理体制的制度基础。

  张水根指出,许昌市将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平台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通过平台的推广使用,推动农村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让沉睡的资产资源“活起来”,解决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目前,正在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注册组建、场所选址装修等工作。

  为加强交易风险防控,由市、县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完善议事规则、监管程序等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动态监测;适时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规交易和容易引发风险隐患的行为。

  张水根表示,许昌市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铺开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实现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全部进场交易。通过统一平台公开、透明、规范交易,有效解决“串标围标”等问题,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富”字筑基,共同富裕增实力

  实现共同富裕,农民是主体、集体是基础、制度是关键。张水根说,许昌市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在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起来”“活起来”的基础上,围绕种养业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流通、现代乡村服务业发展等,发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形成机制。

  如何更好释放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许昌市围绕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模式,积极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快构建产权明晰、价值合理、流转顺畅、融资高效的农村产权融资制度体系。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探索开展以生产经营设备、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为抵质押物申请贷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特色“庭院经济”。

  同时,许昌市将建立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将集体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作为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形成集体与农民之间稳定的收益分配关系,实现“大河水满小河涨”。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报酬挂钩机制,调动广大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参与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产业链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扎实推进试点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逐步实现农村资源资产‘管住、盘活、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带动更多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张水根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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