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春的征途中,法治如同一盏明灯,引领我们前行。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学生恪守规则、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10月17日上午,邓州市刘集镇一初中邀请法治副校长——检察院检察官韩青梅主任和张鑫为同学们作法治报告。
报告会上,韩青梅主任首先向学生普及了校园欺凌的识别、处置、危害,以及应对方法,告诫广大学生要明辨是非,理性抉择。又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什么是未成年犯罪,重点强调“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通过列举近年来我市未成年犯罪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认识到青少年违法犯罪就在你我身边,让同学们深刻感受到未成年犯罪的危害和后果,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知法、守法的意识。
韩青梅主任借用《西游记》中的人物来介绍法律知识,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她走到同学们身边,让同学们分享自己的见解,同学们积极参与,认真听讲,气氛非常热烈。
张鑫老师结合我市近年发生的三起未成年违法犯罪案例:骗取他人微信余额,盗窃他人车内财物,打架致人受重伤。他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讲解,催人警醒,使学生明白了法治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主要途径。要遇事讲法,解决问题依法。
校长郭有朋提醒大家行有所止,心怀敬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心怀正义,懂法守法的学生。希望全体师生高度重视本次报告会,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制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法治报告会,进一步增强了刘集镇一初中学生的法治观念,筑牢了预防校园犯罪的防线,提高了学生明辨是非和遵纪守法能力。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努力筑牢预防校园犯罪的防护网,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