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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生命政治学视域融合的两个维度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4-09-19 09:12:41

马克思主义与生命政治学之所以能够实现视域的融合,原因在于二者的底层逻辑都围绕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所要求的治理术。就具体的对比研究而言,一方面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要求,即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向剩余价值的生产会带来生命的政治化趋势,另一方面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于生产领域的倚重,必定会衍生出一种不同于“统治权”的在地化的权力运行模式,从而带出生命政治学所阐释的权力类型。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生命的政治化

在《生命政治的诞生》中,福柯将生命政治学的诞生框架锚定为自由主义,即生命政治学基于对人口的社会自然性的讨论而引出自由主义的治理术。这是在治理术意义上的关联,但就生命政治化的原初语境而言,更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要求。这种内在要求及其与生命政治化的机制相关联的环节可以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讨论中得到呈现。

《资本论》第四篇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主题是社会生产趋于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转向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即无偿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就对劳动力的剥夺而言,体现为一种赤裸裸的否定式的方式,因而总是有一个自然限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单靠滥用妇女劳动力和未成年劳动力,单靠掠夺一切正常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单靠残酷的过度劳动和夜间劳动来实现的劳动力的便宜化,终究会遇到某些不可逾越的自然界限”。就此模式而言,身体的自然界限即生产本身的界限。

要面对这个问题,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对人口、劳动力的“照顾”就势在必行。因为,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一种对生命的直观的否定形式。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高劳动者素质。这意味着生命政治逻辑的出场,所谓的生命政治对人口的关注和维护是这种生产的内在组成部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说:“为了迫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最起码的清洁卫生设施,必须由国家颁布强制性的法律。还有什么比这一点能更好地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呢?”为了使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效地运转,确保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人口、劳动力就必须得到有效的保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种特点,如果按照福柯的理解,那就是生命政治化的特点。

就生命政治化的逻辑而言,福柯将生命政治学对人口的关注与资本积累联系在一起,这种宏观的关联表现为生命政治学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契合上。但生命政治学之所以表现出新的特征,还应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需求来阐发。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相对剩余价值的思考,展示了这种生产方式不断进行自我调整的原因。生命政治学诞生的原初背景与这种“自我调整”密切相关。从一开始的资本原始积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到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不断地调整社会要素的配置。在这个配置的过程中,生命的政治化是其社会效应之一。这种社会效应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并没有得到主题化的论述,但其构成了对此论题的合理化背景。或者说,马克思《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及其自我调整的原因为理解生命政治学提供了原则性的前提。如果没有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维度的需要,生命政治学所展示的对人口的关注、呵护与调整就不可能出现。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摆脱了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对人的直接、赤裸裸的剥削,从而在一种“正面”的维度来推进生产。这种“正面”的维度为解释生命政治化的形成提供了最初的语境。因此,对生命政治学的分析,不能仅仅停留于生命政治学本身的内涵,关键在于揭示其可能的前提和缘由。如果仅仅停留于生命政治学的内涵分析,那基本无法理解福柯为什么将17—18世纪的欧洲理解为一种生命政治的诞生语境。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变化折射出生命政治化的原初背景。

权力的“唯物性”

马克思主义关于权力的唯物主义分析,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贡献。但就福柯的理解而言,这些对权力的分析,尤其是对国家机器、意识形态等的分析,看似推进了马克思的权力理论,但实际上是将其重新带回到了现代资产阶级的国家权力运行的场域和逻辑中。这种权力讨论,被福柯称为一种“卢梭化”的倾向。在《权力的网络》中,福柯指出,“如果我们通过优先考虑国家机器来分析权力,通过将其视作保存机制来分析权力,通过一种司法的上层建筑来分析权力,我们就只不过是在回到资产阶级思想的经典主题,它根本上视权力为司法事实。优先考虑国家机器、考虑保存功能和司法上层建筑,就是在将马克思‘卢梭化’,是在将马克思重新刻入资产阶级和司法的权力理论”。当以这种方式来讨论马克思的权力理论时,非但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的权力理论,反而将其带回到马克思所要批判的权力话语中。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的判断确实正如福柯所说,是拒绝一种“卢梭化”的讨论。马克思说,“事实上,他们是把‘国家’理解为政府机器”。“整个纲领,尽管满是民主的喧嚣,却彻头彻尾地感染了拉萨尔派对国家的忠顺信仰。”马克思认为,这种对权力与国家的讨论,实际上倒退到了对资产阶级国家的幻想中。这种言说方式本身并不是唯物主义的讨论方式,如果将权力的理解固定在国家机器当中,意味着陷入了权力的司法表征系统而并没有在一种具体的历史实践和在地化的模式中展开权力的分析。

基于这种判断,福柯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给出了一种区别于将权力讨论置于国家机器语境中的模式。对此,福柯作了四点说明。第一,没有单一的权力,而是存在多个并置的权力。在工厂中运行的权力是不同于国家机器的统治权。福柯认为,马克思一直强调雇主在工厂中行使的实际权力的相对自主性,这种相对自主性是相较于其他社会司法权力而言的。福柯认为,这些权力都是局部的、地域性的行使,有着自身的运作方式、程序和技术,即权力的历史和地理特征的在地化模式。第二,这些权力不是从最高的统治权那里派生出来的权力。福柯认为,马克思是从这些微小的权力区域的初始的、简单的存在出发,比如奴役、工场等,来展示大型国家是如何形成的。第三,这些权力的功能不在于作为禁止性的否定性权力,而是服务于有效率地生产,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讲的,工人在资本家的管理下进行协作劳动。对于经济活动而言,这种权力不是否定性的,而是积极的。第四,这些权力机制、权力程序必须被视作技术,福柯说我们在《资本论》中能发现权力技术在工场和工厂应用的历史,这种权力与技术直接联系在一起,比如机器的使用如何使得工人作为附属物而从属于机器。

基于这四点说明,福柯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展示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司法权力的权力形态。福柯认为,权力的唯物主义不是像将权力的讨论禁锢在国家机器所展示的那种“唯物性”,而是将权力的讨论置于社会运行的具体环节和对象上。《资本论》所展示出来的相对于社会司法自主性的权力领域,是直接与生产场所、工厂的具体运作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权力形态在福柯看来就是直接展示了权力的唯物性。

(作者系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编辑: 王志强报纸 张黎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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