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交通事故惹纠纷,法院调解促案结
南乐县人民法院
2024-09-25 09:25:38

近日,南乐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矛盾得到了实质化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8月20日晚,在南乐县育才路某小区门前,被告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遇原告李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原告潘某和潘某某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原告李某某、潘某和潘某某受伤的事故后果。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李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余者无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三原告诉至本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判发现,该案件虽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但双方矛盾较大,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诉累,还有可能激发双方矛盾,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本着“充分协商、互谅互让”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同时针对争议焦点逐一分析和解答。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就本案赔偿事宜达成调解。

南乐县法院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注重一次性化解矛盾,避免一案结多案生,真正做到了息讼止争,推动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