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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转让股权再生变:3亿元转让款尚未收到
大河财立方
2024-10-10 16:56:25

【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0日,永辉超市公告,根据公司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2023年12月29日,永辉超市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格为45.30亿元。根据协议,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此后,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调整支付方案并补充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担保方。

按照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截至目前,永辉超市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同时,永辉超市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责任。

编辑: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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