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挑战赛六期#
文图:陈宝玲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抚养、扶养和赡养这些问题。大家一般都明白抚养和赡养所要表达的意思,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也比较明白。有的人觉得扶养不太好理解,不知道扶养的对象是什么?到底抚养、扶养和赡养都用在哪里?有什么法律属性呢?
抚养的本意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发生在长辈和晚辈之间的,一般是指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依据法律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赡养主要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抚养、扶养、赡养有自身所固有的性质,即法律属性。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夫妻之间应该互相扶养,成年子女应该赡养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的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与弟、妹在特定条件下,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刊发于2022年12月9日汴梁晚报婚姻家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