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平顶山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以“办好个案”通往“服务大局”,多措并举,依法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汝州法院:收到线索立刻行动,当日高效执结案件
10月16日早上5点,汝州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果断出击,当日成功执结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在该纠纷中,赵某甲需赔偿赵某乙、闫某合计4万余元。由于赵某甲始终未履行义务,赵某乙和闫某分别申请强制执行。送达相关文书后,执行干警数次到赵某甲家中,了解到他已前往郑州打工,且无法确定住址。
2024年8月,首次获悉赵某甲的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却查找未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余次奔波,10月16日,执行干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赵某甲拘传回汝州法院。在释法明理的同时,执行干警也告知赵某甲,如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赵某甲当场向两位申请执行人赔付。
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鲁山法院:“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
10月19日早上7点,鲁山法院开展第三十一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因案施策”,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对于恶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综合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未在家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采取张贴公告、劝导家人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30余人次,警车8辆。截至下午5时许,共拘传7人,执行和解6件,司法拘留1人,共计执行到位10万余元。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平顶山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强制执行的力度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温度有机结合,注重因案施策,用案件的扎实推进,办好人民群众的身边事。
▌ 供稿/汝州、鲁山法院
▌ 图像/汝州、鲁山法院 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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