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巡视要求,切实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6月20日,县文广旅局组织执法人员,从资质与运营、收费与资金安全等多个方面,对县域内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并依据检查结果,确定我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台账。
此次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围绕培训机构的资质与运营情况、收费与资金安全、教学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展开全面细致的检查。在资质与运营方面,详细核查机构是否取得相关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检查其师资力量是否达标、教学场地是否符合标准等;在收费与资金安全方面,严格查看收费项目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等违规行为。同时,检查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账户开通情况,确保预收费资金安全,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检查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机构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建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和白名单制度,是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县文广旅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纳入负面清单的培训机构,督促其尽快整改达标,对拒不整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供稿 |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审核 | 郭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