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18日晚间,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鹏博)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学平立案。
*ST鹏博表示,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实控人杨学平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状况正常。
同日,*ST鹏博公告称,收青岛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青岛证监局查明,*ST鹏博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1日,*ST鹏博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约为3125万元,扣非净利润约为-3495万元。
2024年4月27日,*ST鹏博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归母净利润约-9325万元,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约-12919万元。
2024年4月30日,*ST鹏博披露2023年年报,2023年净利润-9324.5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2919.06万元。
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6月21日,*ST鹏博全资子公司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鹏博士香港)出资50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孙公司青岛粤鹏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岛粤鹏),实缴注册资本2600万美元。
2023年6月25日,青岛粤鹏投资参股公司青岛粤海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岛粤海)出资4.9亿元。2023年7月5日,青岛粤鹏向青岛粤海出资18,825.24万元。
*ST鹏博直至2024年4月30日才进行披露。
(三)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
2024年4月15日,*ST鹏博披露《关于有关信访举报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 第五十一条及第五十二条,青岛证监局决定,对*ST鹏博及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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