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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丨2死3伤!隐患整改6次,屡改屡犯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5-06-04 12:47:37

2024年12月8日3时37分许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高英村

园头路166号民房一楼刘小毛作坊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75万元

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公布了《东莞大朗高英村毛织加工小作坊“12·8”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

这是一起因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违规居住并收住外来人员在小作坊内

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

以及属地村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

经营者两名外孙女遇难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单位为刘小毛毛织加工小作坊,主要经营纺织品加工,作坊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级,属于小型“三合一”场所,生活区域与生产区域之间用木板、石膏板分隔(未封到顶),木板南北方向尽头设两个门洞与生产区域连通(未安装房门)。该作坊“违规住人”隐患被发现并要求整改6次,但仍然屡改屡犯,未能从源头上解决消防安全隐患,未主动打通生命通道,拆除外窗金属防盗网,导致火灾亡人风险长期存在。

事故是由作坊中部过道放置的电脑针织横机故障发热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造成经营者刘小毛及女儿和一名外孙女呼吸道灼伤,另有两名外孙女死亡。

住宿、非住宿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

未另行设置逃生窗口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导致事故蔓延扩大的原因:一是事发前,起火8号电脑针织横机设置在生活区域疏散通道上背靠木板隔墙,周边堆放毛线与毛织制品。火灾发生后,火势首先封锁生活区域疏散通道,烟气迅速往屋内其余地方扩散,火势随之沿木板隔墙向南北两侧蔓延,烧穿木板隔墙后迅速扩散到其他机器设备和毛织制品。

二是生产、储存、经营毛织制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未进行防火分隔,未分别设置独立疏散设施,亦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居住人员错失从生产区域逃生机会后,在房间和夹层内吸入过量高温、有毒烟气。

三是起火场所外窗设置金属防盗网,未根据逃生和灭火救援需要预留(另行设置)逃生窗口,致使人员被困无法逃生。

四是被困人员为临时居住的妇女儿童,应急逃生自救能力薄弱,发生火灾后,未能第一时间采取有效避险措施逃生自救。

小生产加工企业、沿街小商铺、小饭店等

“九小场所”点多量大

这类场所容易存在可燃物多、

火源管理差、“三合一”等问题

可能会发生大事故

“九小场所”有哪些常见的安全隐患?

如何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进入“九小场所”时要注意什么?

发生火灾后该如何逃生?

一起了解

↓↓↓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示

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

可通过

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等

进行举报

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来源: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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