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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联:着力完善城乡融合体制机制
中国三农发布
2024-11-19 08:06:09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意义深远,它不仅是解决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助于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通过城乡融合发展,可以构建更加紧密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关系,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增强经济发展韧性,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助于畅通工农城乡循环,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县域经济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资源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农业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县域地区将涌现更多就业创业机会。同时,城乡融合发展还可以推动县域地区的产业升级和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城乡融合发展有助于缩小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乡村振兴不能就乡村来谈乡村,必须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路子。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助于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破解乡村振兴的一些难题,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助于全面认识和充分发挥新时代乡村的功能和价值,可以实现城乡功能互补和融合发展,形成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格局。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深化户籍和土地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政府应制定全面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明确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路径和措施,确保政策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办法,完善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交易规则,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通过优化产业用地布局,结合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布零散、粗放使用的现状,以“优化布局、集约高效”为原则,统一规划村镇建设。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向产业园区集中,提升规模经济效益、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根据城乡资源和产业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将乡村产业纳入城乡产业体系大格局中,推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城市人才、科技、资金、信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加强城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人口回流,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居民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平等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全面改善农村养老服务。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报销比例,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作者

胡联‍‍

■ 安徽财经大学教授‍

来源|农民日报 2024年11月16日 第005版‍‍

图源|新华社‍‍‍‍‍‍‍‍‍‍‍‍‍‍‍‍

编辑|宋锐

主编|蒋琳

监审|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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