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浩止耕”的事一转眼过去半年了,涉事各方的行为和利益都展示的清清楚楚,应该可以做出准确评判了。又听说了一件有人告状,隔田邻居占用两家共用生产道路的事儿,基层干部协调不了,乡镇一把手到现场督办,才发现告状的一方也占用了道路,两家一起把生产道路变成了各自的耕地。回过头来想想“某浩止耕”一时之火,禁不住让人无语,可恨可气之至。
因为阻拦农机下田耕作被人偷拍,又因为自称自己执法不懂法而一时火遍全网,这估计是内蒙古某乡镇原纪委书记纪某某此生磨不掉的黑色心理印记。虽然后续调查,偷拍纪书记并且将视频公诸于众,想用所谓的舆论压力为自己撑腰的一方,也并非全然无辜,而且违法在先,似乎可以给纪书记“蛮力执法”一点道德上的减压。自媒体给了很多人自由表达的机会,却没有在判断是非曲直上给予更多的工具与参考,结果让所有的声音都未经筛选发布出来,给舆论导向造成不小的困扰。
纪委纪书记面对违法用地严肃处理,使力过度是最初的问题,可以作为干部作风的另一个话题来理论,而今天我们只就违法占地用地情况看,在不少地方的农村工作中,总还存在着类似不和谐的声音。就像纪书记面对的土地承包方一样,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在先,利用剪辑过的短视频恶人先告状,似乎在网络上发了视频,理就会在自己手里一样。
像纪书记一样不依法行政,靠耍横和“溜光锤”搞治理的大有人在的同时,也还有不少像违法用地和占用道路的那个农民一样恨不能自己把便宜占尽,还觉得对方不讲理的情况;自己占便宜不觉得羞耻,别人占一点点便宜就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闹到网上。表达权越来越充分的同时,羞耻心却在某些人那里成了遗失的缺憾或者是为了一己之利故而为之的忘却,让这个世界该如何面对?
法治治权需要有执法一方,而一旦有执法“人”的存在,就不可避免会出现对执法尺度与方向的人为选择,也就给了在法律面前双方都希望利用“潜规则”的想象空间。尽可能的完善法治和相关制度,堵塞执行过程中现实存在或潜在存在的漏洞,让涉事各方都钻不了“空子”,是基层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强化的薄弱环节。比如利用民联网开展能够和群众互动的法治教育与问题讨论,特别是按照村庄为单位利用数字化手段重新组合起来,强化基层民主,发挥乡贤作用,利用民联网平台开展群众自主教育、自主优化、自主创新,可以有效弥补法治建设的不足,补齐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米”。
法治之外,把自治权还给农民自己,是避免出现“某浩止耕”类似尴尬情况的有效解决方法。依法行政,绝对不能犯纪书记一样的“暴躁”毛病,但是遇到千方百计想在集体利益上揩油,甚至在网络上浑水摸鱼,“先下手为强”攻击基层干部和无辜群众的情况,倒也不必慌张失措、应付失度,“让子弹再飞一会儿”,让大家都看清真相,道理自然就明了了。更为紧迫的是,把民联网平台建起来,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未发,才是执政为民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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