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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缴暨全民参保宣传月启动会召开
汝州城事
2024-10-11 12:19:22

10月11日,汝州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缴暨全民参保宣传月启动会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战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武乐蒙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解读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相关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汝州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启,今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至每人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每人670元,集中征缴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

据了解,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此次新政策可以概括为3项“两个”。一是“两个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有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5年起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医保基金零报销有激励”,对于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两项激励机制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二是“两个放开放宽”。意见明确放开参保户籍限制,提出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儿童及时便捷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展。根据意见,职工医保个账共济范围扩展到近亲属,即从此前的配偶、父母、子女拓展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时推动共济地域逐步扩大,探索跨省个账家庭共济。三是“两个等待期”。根据意见,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人员、断缴人员再参保明确固定和变动待遇等待期规则,其中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则是每多断缴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10月份是全省全民参保宣传月,宣传主题为“人人参保有‘医’靠 家家健康享平安”,我市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宣传解读,创新宣传方式,发动广大基层干部,培养基层医保“明白人”,用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讲好群众能听得懂的医保惠民故事,提升广大城乡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21个乡镇(街道)、督查局、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局、卫健委、教体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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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刘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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