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河南洛阳:法律援助解民忧 倾力护苗助成长
河洛快讯
2024-08-30 11:16:24

“感谢法律援助,感谢杨律师正值妻子生产,舍小家为我可怜的孩子提供帮助,感谢您们的辛勤付出!”近日,受援人元元(化名)的母亲尤某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 心系百姓 为民排忧”的锦旗送至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不停地表达感激之情。


受援人元元系尤某与前夫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抱养,其与宋某既无血缘关系也无法定收养关系。后尤某与宋某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中对元元抚养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元元由尤某抚养,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元元18周岁为止。但宋某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元元的抚养费,元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宋某诉至法院。案件经历多审级诉讼过程。

2024年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受援人元元与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指令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2024年3月1日,元元的母亲尤某到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仔细了解案情后,得知元元系未成年人,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尽早实现,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迅速指派认真负责的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杨琦超律师为元元再审阶段的援助律师。

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立即与元元的母亲尤某进行沟通,了解案情细节,理清案件脉络,把握案件事实,协助尤某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网上阅卷、明确本案争议焦点。同时,为调取本案一、二审诉讼过程中遗漏的部分关键证据,杨律师在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调和帮助下为受援人申请律师调查令,历时多天完成取证。本案共经两次开庭,数次庭前、庭后沟通。历次开庭中,杨律师均表示在宋某对抱养明显知情的情况下,本案应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7月17日,裁定撤销本案原一、二审判决,并将本案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

这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行政人的初心和使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白瑞敏)

【编辑 滢滢】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