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细则发布
北京市政府网
2024-08-31 12:02:35

8月30日,市商务局发布《北京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问答,针对车主关注的补贴标准、申请时间、申领方法等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与原有报废更新政策相比,最新政策调整了补贴标准。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1万元提高到2万元,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由原来的7000元提高到1.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类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含当日)登记在申请人名下。2024年8月16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申请人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其名下。此前已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新标准予以追加补贴,其他补贴条件不变。

置换补贴政策所涉及的“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置换新购的新能源车不仅包含纯电动汽车,也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即车牌为绿色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针对车主所关心的置换补贴政策的实施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市商务局明确,最新政策实施时间为自2024年9月1日0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0时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止。如因申请材料有误,确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5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逾期将不予补贴。

享受置换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补贴申请人为自然人车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转让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本市的乘用车;申请人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乘用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完成新购新能源乘用车上牌手续。

具体操作过程中,本次补贴政策要求转让旧车并完成新车上牌手续后才可以申请补贴,以上操作均应在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旧车转让时间以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变更时间为准,新购新能源乘用车上牌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最新补贴政策要求置换的旧车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人。此次补贴只面向个人车主,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单位用车和商用车。对于满足补贴条件的车主,置换更新一辆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上。

另外,如果新购置车辆已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就不能再申请北京市汽车置换补贴。(杨天悦)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