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住宅小区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市房产事务中心出台了《平顶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安排了10项工作任务,到年底前,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一、物业企业必须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小区各大门口、客服中心)设立信息公示栏,把物业经理姓名及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出了问题业主找谁投诉(包括企业、社区、街道、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市房产事务中心物业科投诉电话,有关执法部门和专营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都要写得明明白白,及时更新。鼓励物业企业在小区业主群发电子版,让大家看得更方便、更清楚。
二、物业公司要对照合同自查服务做得怎么样,把结果和整改计划在业主群里“晒一晒”。监管部门也会加强检查,督促物业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职责。
三、逐级建立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需当面听取业主诉求,限时解决问题。
四、物业企业要把业主服务、秩序维护、环境卫生、小区绿化、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这些合同约定的基础服务内容干好、干细。
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给小区硬件“补短板”。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以探索实施电梯保险制度。
六、物业企业需参考市物业协会发布的住宅小区物业费参考价格,由业主和物业企业协商确定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七、严格执行省里给物业企业“打分”的办法。物业信用星级评定的结果用起来,让讲信用的物业企业有市场,不讲信用的受惩罚。
八、常态化开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放电等违法行为整治。
九、由行业协会主导,将通过培训、竞赛、技能大赛等方式,全面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
十、继续推进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
(来源: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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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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