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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桐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苗木采购合同案件,效果良好。
风景园林公司系一家出售绿化苗木公司,2022年7月,被告李某与风景园林公司签到了苗木采购合同,约定园林公司向李某供应63万余元苗木。合同签到后,公司积极履行了约定义务,李某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剩余25万余元款项一直未付。后园林公司一直催要,现园林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急需款项缓解压力,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剩余款项及延期履行期间资金占用费用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联系李某了解具体情况,原来李某购买了苗木后为某中学进行校园绿化,因学校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直接影响李某向园林支付剩余的欠款。因案件法律关系简单明了,双方对欠款数额没有异议,主要是李某偿还欠付款及资金占用费用压力较大。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彻底化解矛盾,提高效率,承办人组建调解工作群,让各方当事人在群里充分发表意见。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园林公司做出让步,只需要李某承担1万元的资金占用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分三次向园林公司支付剩余欠付款及1万元的资金占用费,调解当场履行了2万元,并于调解书出具后10日又支付15万元,案件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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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来源|冀晓莉
编辑|贾舒然
审核|贾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