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23日,宁波市公安局发起的“百日破案攻坚战”期间,海曙分局西门派出所在调查处理一起流氓集体斗殴案件时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一名参与斗殴的流氓为了脱罪,供出江北有一名被公安局通缉的流氓斗殴逃犯目前正暂住在三市街某地,并经常在那里聚众吸毒。
今日的西门派出所
西门派出所所长对这条线索极为重视,立即通过特情耳目进行核实,结果是此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而且当天夜里会有人送“货”来。
所长大喜,立即上报分局请求支援。海曙分局立即组织治安科、刑警大队和西门派出所的二十名干警组成突击清查队伍,于21时直扑三市街的毒窝,一举抓获正在里面吸食海洛因的三名吸毒人员和一名毒贩,其中就包括被同伙供出的流氓殴斗逃犯叶飞(不是开国上将叶飞,不要搞混),当场缴获海洛因4克。
海曙分局
经连夜审讯,于10月24日查明这四个人均为宁波市本地人,根据叶飞的交待,他们吸食的海洛因是从一个外号为“冬米胖”的女人和其情夫孙某处购得的,交易地点一般都选在宾馆的大堂里。
为此,海曙分局刑警大队兵分三路,一路抽调几名姿容姣好的内勤女民警化装成宾馆服务小姐,在被指认的发生过毒品交易的宾馆搜索目标;第二路由八名便衣侦查员组成,在保护女警的同时负责抓捕目标;第三路直扑已经掌握的吸毒人员的家直接抓人。同时还请求宁波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布网,查缉尚未暴露的吸毒贩毒人员。
90年代的女民警
10月25日,化装女民警提供江北某宾馆在进行毒品交易,便衣侦查员迅速出击,一举在这家宾馆内抓获了贩毒人员——绰号“冬米胖”的董某和贩毒人员毛某。10月26日,负责布控的干警又在市区某路18号内抓获了董某的情夫——贩毒人员孙某。
“冬米胖”董某交待,她所卖的海洛因是一个绰号为“小眼睛”的毒贩卖给她的,而“小眼睛”的海洛因可能是从上海、温州方向获得的。同时她还供出在上海干包工头的浙江象山人钱某号称有几千万的家产,他不但自己吸毒,同时还贩毒,“小眼睛”的毒品有相当的部分就是从钱某这里获得的。
孙某交待:在本市吸毒、贩毒的人员还有吴某、陈某为首的二十多人,毒品除了从钱某处获得外,还有一部分是从一个绰号为“阿凡”的舟山人那里买来的。
根据抓获的毒贩交代,海曙分局刑警大队迅速将未抓获的二十余名涉毒人员的名单进行汇总,将侦查力量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抓捕毒贩,另一组负责抓捕吸毒人员。
经过一个星期的围捕,总共在宁波市内的三个区内抓获了陈某、林某、施某、王某等十五名贩毒、吸毒人员。经过他们的交代,又牵出了一批吸毒人员,使得涉毒总人数达到五十人。
这显然是宁波市自从解放以来最大的一个贩毒团伙,海曙分局贺富昌局长(划重点,要考)在11月5日召开党委会,成立10.23团伙贩毒吸毒案专案组(由刑警大队、治安科和西门派出所抽调的十二名精干警力组成,由治安科长施建国为组长,副科长项敏为副组长),深入开展侦查工作。
鉴于这起案件涉及的人员多,案犯在逃人数多,劣迹人员多,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专案组在案情分析会上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充分讨论,根据贩毒、吸毒活动结伙多的特点,专案组决定对在押毒犯进行全面提审,以获取被缉捕对象更多、更准确的线索。
根据分析,专案组将掌握的吸毒、贩毒人员的重点对象分成两类:直接从外地购买毒品的孙某、叶某等六人被列为贩毒的“一传手”,从“一传手”手里拿毒品、当“二道贩子”的周某、孙某某等七人列为贩毒“二传手”。这十三名贩毒人员中当时只有两人落网,其余十一人均在逃,下落不明。经了解,这批人长期流窜,居无定所,缉捕难度极大。
专案组决定集中力量追捕这批贩毒人员,由施建国带领一个组追捕“二传手”,由项敏带领另一个组追捕“一传手”。
然而,抓捕行动极为不顺。除了11月10日夜里在抓捕毒犯刘某时让他跳窗逃脱外,其余的抓捕全部扑空,导致侦查工作陷入困境,下一步该怎么办?是就此结案?还是继续深挖?
11月11日,宁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路慎福亲临专案组慰问,指出:“这是我市首例毒品大案,要加强打击力度,搞清毒品来源,全力抓捕在逃案犯。”并决定由市局刑警支队出面联系舟山、上海等地的公安机关,协助抓捕毒犯。
路慎福(此时他已经退休)
11月15日,海曙分局毛副局长带领专案组和市局刑警支队的四名侦查员赶赴舟山追捕陈某、李某等十名贩毒、吸毒人员。在舟山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查明:陈某、李某等人半个月前就逃往深圳了。
11月17日,项敏通过特情耳目了解到:有名贩毒人员愿意投案自首,但请求饶他一命。项敏抓住这一线索,根据此人的心态,通过电话对其进行思想工作,促使其在11月20日下午投案自首。此人自首后,立即检举了新疆籍毒犯杜刚,此人将携带100多包(每包0.1克)海洛因在11月21日晚上到“二传手”严某家。
根据这条线索,专案组在11月21日17时组织六名侦查员和八名巡警在严某家周围守候到18时30分,结果获悉狡猾的杜刚不来了,而是传话给严某“多准备点钞票,多进点‘货’。明天下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11月22日12时,专案组的十六名便衣侦查员再次进行蹲守伏击,结果守候至14时依然不见杜刚的人影,看样子狡猾的杜刚又一次变换了交货地点。侦查员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根据特情耳目提供的新的交货地点改换了伏击点,一直蹲守到18时50分,终于等到了杜刚。虽然杜刚极为狡猾,似乎察觉到有埋伏,转身就跑,但晚了一步,被从两个方向杀出的侦查员摁倒在地。与此同时,准备下楼取货的严某也被伏击的侦查员擒获。
90年代的宁波市公安民警
随后,侦查员们冲上严某在六楼的毒窝,将正在里面吸毒的三男二女五名吸毒人员擒获,当场缴获吸毒工具、吸毒用的锡纸、吸管和1克海洛因。
在对被抓获的人员进行突审中,项敏的BP机响了起来,获悉一个绰号叫“小地方”的毒贩杨某突然回到了自家。于是他亲自带领两名侦查员驱车来到杨某家,一名侦查员堵住后门,另一名侦查员张渭泉堵在前门,然后项敏亲自敲门:“‘小地方’在家吗?”
“不在。”屋内一个年轻的女声回答道。
项敏:“我有要紧事情找他,请你打个传呼给他。”
“你是谁?”姑娘问。
项敏:“我是同他一起‘拘留’过的‘大头’。”
“哪里的‘大头’?”
“江北岸的‘大头’。”
门开了一道缝,一个年轻的姑娘透过门缝打量了一番项敏,看项敏的头很大,就开门放他进屋。进屋后,项敏以咳嗽为信号,得到信号后的张渭泉立即冲进了屋,和项敏一起冲进了卧室,将藏在床柜后的“小地方”杨某擒获。
经突审查明,杜刚总共将10克海洛因卖给了杨某和严某(每人5克),杨某和严某又将海洛因卖给其他同伙吸食。
通过突审,专案组又获悉:住在江东某新村的毒贩颜某经常入住他的女友“美美”家,因此项敏在11月23日凌晨2时带着五名侦查员再度出击,直扑“美美”家,结果却扑了个空,“美美”交代说颜某已经在两天前离开,不知去向。
11月24日夜,专案组获知毒贩周某带着一名舞女顾某潜逃到东莞,住在一座六层楼上,顾某在东莞某舞厅做三陪小姐,同时还获悉:顾某叫她的一个小姐妹去东莞赚钱,同时顺带将她家中剩下的海洛因带到东莞去——
11月25日下午,专案组通过特情耳目获知颜某在市区某宾馆出现,于是迅速出击将其一举擒获,这是专案组抓获的第二十八名涉毒人员。
……
11月26日,专案组获悉毒贩黄某在市区某宾馆出现,并在该宾馆前发现了黄某的摩托车,当天20时,负责监视的人员发现有一男一女将这辆摩托车骑走,但是这个男人并不是黄某,分析应该是受黄某委派来拿摩托车的。摩托车走后,专案组派车跟踪,一路跟到某大酒店后发现这一男一女开房住下,当即安排特情布控监视,至21时30分查明:黄某并没有来过这里,这两个人是一对情侣,而摩托车恰好和黄某的摩托车同款同色,白忙活了一场。
与此同时,负责抓捕周某和顾某的项敏带着侦查员小陈和小沈乘坐飞机在当天下午飞到广州,并连夜乘车转到东莞,并在11月27日上午联系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虎门分局极为重视,当即调拨十名干警协助项敏等人进行抓捕,在耐心蹲守到当晚确定周某和顾某一举擒获,当项敏等人冲进房间时,周某还在和宁波通电话,而顾某正在床上吸食毒品。
经突审,周某供称曾向董某、严某、孙某等人出售了8克海洛因,又向黄某等人购得10克海洛因,还同毛某合伙贩卖海洛因等罪行。
……
至12月初这起特大贩毒、吸毒案的五十名涉案人员中的四十九人都已经落网,唯有黄某在逃。
……
12月8日下午,专案组根据黄某的活动规律,由四名巡警在外环线巡逻堵截目标;派两名巡警在西郊路检查车辆发现目标,同时派人在某大厦附近伏击守候。结果不久,黄某骑着摩托车路过巷松路时被设伏人员一举擒获,经连夜突审,黄某供认他曾在9月的某天向董某、严某、孙某、周某等人卖出了10克海洛因。
至此,这起涉及五十人的特大贩毒、吸毒案件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