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高质效办案的“新速度”
淮滨县检察院检察长 赵星海
2024年以来,我院坚持问题导向,将案件繁简分流作为撬动办案质效提升的重要支点,积极探索以“三步走”“三机制”“三举措”为内核的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跑出高质效办案的“新速度”,2024年简案办案时效比2023年平均缩短了30.33%。
“三步走”促繁简分流规范化。第一步是制定工作方案,精细划分繁简范围。我院制定《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简案快办”实施办法》,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罪名清单,将不同刑事案件分流至简案组、繁案组办理,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第二步是界定繁简案件,确保分流得当。我院案件管理部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在案件入口处按照繁简分流罪名清单,结合罪名、案情、证据、法定刑、认罪认罚等情况对案件进行识别筛选,确保准确界定繁简性质,避免程序倒转。第三步是整合办案力量,配齐配强团队。根据专业化办案的要求,建立简案、繁案办理团队,人员精干、结构合理。
“三机制”促繁简分流高效化。一是完善协作联络机制,我院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刑事案件靠前把关,帮助案件实现从繁至简的转变。二是健全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新类型、涉众型及疑难复杂案件,我们就案件定性、证据标准、强制措施适用、量刑情节等重要问题与侦查机关会商研判,进一步明确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在案件侦查阶段嵌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前移调解关口,着力开展涉案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推动多部门建立简案集中办理机制。我院加强与淮滨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的沟通协调,探索简案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集中开庭审理的集约化办案模式。2024年,我院办理的速裁及简易程序案件占比达76.13%。
“三举措”促繁简分流精细化。一是针对有可能实现刑事和解、追赃挽损的案件,办案组会同公安机关一起开展矛盾调处工作,尽可能化解双方矛盾。对于达成刑事和解或赔偿谅解的案件,一般采用直诉方式,节约司法资源。二是对分流至简案组的简单案件,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均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实现速裁案件2日内审查终结,直诉案件5日内审查终结。三是对简案办理中发现的取证不规范问题,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提醒函,督促其及时整改,全面优化办案质量,共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校对:黄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