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刘治颖 6月10日,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泰)北交所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根宏、潘洵,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新恒泰专注于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化学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PEFoam)、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发泡材料(IXPE)、聚丙烯微孔发泡材料(MPP),也包括聚氨酯微孔发泡材料、非发泡PVC耐磨层等。
新恒泰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24 年度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2023 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 企业、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
新恒泰的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中:在建筑装饰领域,公司的产品被应用在爱丽家居、海象新材、财纳福诺等知名地板制造商的产品中;在新能源电池和通信领域,公司的产品被应用在 宁德时代、比亚迪、欣旺达、上汽集团、华为等知名品牌的产品中。
2022年至2024年,新恒泰营业收入分别为5.3亿元、6.79亿元、7.7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500.03万元、1.01亿元、9176.4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2.98%、27.9%、25.3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春平、金玮夫妇及其儿子陈俊桦合计控制公司75.04%的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中:陈春平直接持有公司36.41%的股份,通过嘉兴熙宏间接控制公司1.22%的股份;金玮直接持有公司30.24%的股份,通过嘉兴力权间接控制公司2.43%的股份;陈俊桦直接持有公司4.74%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