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灵宝苹果产业,扩大灵宝地理标志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以果为媒,以果会友,持续增加果农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灵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24年第十八届灵宝苹果文化节•金城果会期间,举办“凤凰峪苹果杯”诗词楹联大赛,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展现灵宝苹果的独特魅力,提升灵宝苹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体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
围绕金城果会“春华秋实 果香金城”主题,聚焦灵宝苹果产业发展、果乡旅游发展的事件和人物,讲好灵宝苹果故事,宣传灵宝苹果。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灵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灵宝市诗词楹联协会、河南凤凰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征集对象
三门峡市各县、市、区诗词楹联协(学)会、三门峡市境内文学爱好者及所有关心支持灵宝苹果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活动时间及流程
(一)作品创作报送(10月15日——11月5日)
以灵宝市诗词楹联协会为主,三门峡市各县、市、区诗词楹联协(学)会及三门峡市境内文学爱好者按要求创作、报送作品。
(二)作品评选(11月6日——11月15日)
1. 由主办单位邀请诗词楹联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 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初评、复评、终评的程序进行。
3. 评审标准: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意境优美、格律严谨、语言生动。
4.评选结果公示:评选出来的获奖作品将在《灵宝文艺》、等微信平台进行公示。(11月中下旬)
(三)表彰及作品使用(11月下旬)
对在此次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作者,予以表彰奖励。本次作品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在《灵宝文艺》等公众号媒体编发,并向上级媒体推荐。
征集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
要紧紧围绕“灵宝苹果”主题,聚焦灵宝苹果产业发展、果乡旅游发展的事件和人物,讲好灵宝苹果故事。
(二)作品要求
1.围绕灵宝苹果的种植历史、品种特色、营养价值、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进行创作,突出灵宝苹果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
2.诗词作品包括古体诗、近体诗、词等,楹联作品符合《联律通则》要求。
(三)投稿方式
协会会员及社会文学爱好者的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lbscyl@126.com,邮件主题注明“灵宝苹果诗词楹联大赛投稿”,文末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联系人:彭艳梅
电话:13939876648
(四)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诗词作品限投3首,楹联作品限投5副。
(五)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过。如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奖项设置
1. 诗词类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及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及证书
优秀奖10名,凤凰峪苹果一箱及证书
入围奖若干名,证书
2. 楹联类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及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及证书
优秀奖10名,凤凰峪苹果一箱及证书
入围奖若干名,证书
活动宣传
1. 在《中国金城灵宝融媒》、《灵宝文艺》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活动通知和征稿启事。
2. 邀请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注意事项
1. 请参赛作者在投稿时务必注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主办方与作者联系。
2.活动期间参赛选手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3.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编辑:吕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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