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拍摄须知称,为加强馆内拍摄管理,优化公众参观环境,对场馆内拍照活动做出规定,详情如下:
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进馆拍摄须知
为加强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内拍摄管理,优化公众参观环境,现对场馆内拍照活动做出以下规定:
一、允许观众携带手机、单反相机进馆拍摄,但展厅内禁止使用闪光灯及商用摄影、摄像器材,如:摇臂、自拍杆、三脚架等。
二、确需携带三脚架、补光灯、外接电源线、自拍杆等专业设备进馆拍摄的,须提前3天发送拍摄申请函到馆方邮箱。经馆方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凭团队预约码并经安保人员现场核验拍摄人数及器材后入馆。
三、拍摄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观众正常参观,不得依靠展柜、模型、雕塑、壁画等拍照,禁止一切可能造成馆内展品、物品损坏的行为。
四、不得以拍照为由,阻塞旋转坡道、展厅通道、安全出口等,或长时间在展柜、展品前逗留影响其他观众参观。
五、如无馆方许可,个人或机构不得在场馆内进行兜售、揽客等商业拍摄活动。
六、未经许可在馆内开展上述拍摄活动的,我馆有权制止其拍摄行为。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其单位,将被我馆列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预约入馆,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为确保正确宣传导向,预约拍摄单位应在拍摄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拍摄影像素材和成片提交我馆审核备份,拍摄单位对播出内容负全责。我馆资料接收邮箱:lystdyhwhbwg@163.com
八、上述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
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
2024年10月22日
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