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事发孟津!电动车全责!
孟津融媒
2024-10-23 16:46:19

近日,记者从洛阳市孟津区交警部门获悉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日前,在孟津区白鹤镇会小路某村十字交叉口处,马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闯红灯行驶,与由南向北行驶雷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马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

交警到达现场调查后认定,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因此,马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雷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来源:掌上洛阳

投稿邮箱:mjrm2023@126.com

责编:刘改歌  审核:杨茹兰  

策划:程宇飞 

◀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刷新“进度条”

◀【新风满孟】孟津这一社区书写社区治理新篇章

◀“一人一档” 孟津居民需要这样做!

别忘了点分享、收藏、在看、点赞哦!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