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凤虎 吴锦行 通讯员 李军
11月8日,记者从商丘市司法局获悉,为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该局多措并举,串起“点线面”,描绘“幸福景”,保障“大民生”,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商丘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63次,摸排纠纷线索10211次,预防纠纷1645件,调解案件总数13429件,调解成功率98%,协议涉及金额4369.8万元,涉及当事人数27207人,为全面提升平安商丘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
抓住关键“点”,夯实调解工作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商丘市村级工作 机制指导目录》《商丘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指导目录》,持续推动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一体建设, 4966个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能力建设,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实现重大风险事先防范、事中化解、事后管控。
畅通智慧“线”,提升调解普法联动质效。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依托河南法律服务网,商丘市共组建25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线上调解受理、办理、审核等功能融为一体,促进传统人民调解工作模式转型升级。同时,将“调解”与“普法”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协同推进,建立一支以司法所长、村(居)法律顾问、援助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士为主力军的普法宣传队伍,重点关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事务,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及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聚焦社会典型案例,达到“调解 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拓展工作“面”,推动调解品牌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巩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调解工作体系,实现调解组织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硬件”基础。纵向来看,商丘市共10个县(市、区)、195 个司法所、4815个行政村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除示范区外实现覆盖县、乡、村的立体调解网络。横向来看,在婚姻家庭、市场经济、征地拆迁等领域建立4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多种调解方式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大联动”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打造特色调解工作室,建立“个人调解室”,实现基层调解组织触角的有效延伸。
打造多元“体”,助力调解服务触手可得。不断探索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扎实推动警司联调,将村警全部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构建了“1+1+N”的两级多元调解 模式,由一个乡镇调委会一个行政村(社)调委会加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村警为网眼的长期排查矛盾纠纷管理网格,对全市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把脉问诊”,提供专业知识支撑, 发挥“智囊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