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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拟对超标电动车实施三年过渡期管理
顶端地市
2024-10-28 16:16:32

10月25日,许昌市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期征求意见会举行,通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社会群众等征求意见,拟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已购买的超标车需在11月30日前备案登记,悬挂标示牌。2027年11月1日前未备案、悬挂标示牌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不得违规上路行驶。


来源: 许昌交通广播
编辑: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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