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许昌市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期征求意见会举行,通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社会群众等征求意见,拟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已购买的超标车需在11月30日前备案登记,悬挂标示牌。2027年11月1日前未备案、悬挂标示牌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不得违规上路行驶。
10月25日,许昌市电动车过渡期管理期征求意见会举行,通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及社会群众等征求意见,拟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已购买的超标车需在11月30日前备案登记,悬挂标示牌。2027年11月1日前未备案、悬挂标示牌的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不得违规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