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服务型执法理念,积极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县城市管理局在机动车静态管理方面,坚持人性化管理,全面推行“初违免罚”、“轻微免罚”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二、“初违免罚”适用范围
车辆没有任何违停记录或违停处罚均已处理,对初次在城区“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且违停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处罚。
三、“初违免罚”办理渠道
车主关注“郏县城市管理执法平台”微信公众号,填写车辆相关信息,自愿接受约定事项,历史违停已处理的,方可办理“初违免罚”。
四、“初违免罚”办理流程
第一步:关注“郏县城市管理执法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违停处理”菜单进入违停处理界面。
第二步:未登记车辆信息的车主首先点击“绑定车牌”按钮登记自己的车辆信息。
第三步:车辆信息登记成功后,点击界面上已绑定车辆信息,选择处理违停,进入历史违停记录页面。
第四步:选择已登记车辆,查询车辆的历史违停记录。登记多个车辆时,点击切换按钮可以选择切换车辆。
第五步:选择将要办理的车辆,首先将该车辆之前所有未处理的违停记录处理完毕,然后点击标记有“初违免罚”的违停记录进行免罚申请。
第六步:点击“初违免罚申请”按钮即完成申请操作,等待审核结果即可。
五、注意事项
1.同一车辆可允许多人绑定,非车主需要绑定的,须经已绑定的车主进行验证。
2.绑定车牌过程中出现无法绑定问题,请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到张良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西北角城市管理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3.“初违免罚”措施,目前仅支持“郏县城市管理执法平台”微信公众号参与。
在做好“初违免罚”管理措施的同时,县城市管理局还在就餐时间(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18时以后)、重大节假日以及县重大活动时间,对不规范停车行为,以温馨提醒、劝离等柔性执法方式进行规范管理。
“初违免罚”有尺度, 营商环境添温度。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车主规范停车、文明停车。努力营造宽松怡人、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
热线服务电话:12345或0375-5179619。
来源:郏县城市管理局
编 辑:刘晓培
审 核:李新源
监 制:吴帅钢
总 监 制 :邵 华
政务合作:18337558666
商务合作:13733915566
(声明:除本地新闻、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外,推送图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转载的目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