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第三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0月18日至20日进驻有关省份及中央企业不过十天出头的时间,已有37名党政领导干部被约谈,6名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
这是截至10月30日20:00的数据。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公布的数据,各督察组已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865件,受理有效举报4995件。
据了解,此次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找准各地突出问题。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第一批典型案例的集中公开通报也已完成,均与空气质量反弹有关。其背后,又都与当地对空气质量改善的推动工作落实不够,日常监管不到位,乃至弄虚作假有关。
烟气未经处理直排
污染问题投诉不断
江苏省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是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长期靠后,2023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出现反弹,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4年1月至9月三市PM2.5浓度排名江苏省后三位,淮安、徐州较上年同期继续反弹,升幅分别为8.5%、7.4%。
当督察组来到现场后,空气质量出现反弹的谜题迎刃而解。
一些涉气行业治污不力的现象明显。在徐州,天安化工公司、建滔能源公司焦炉炉体密封不严,大量烟气未经处理直排。翔盟精密铸造公司、华钢耐磨材料公司等企业熔化、抛丸等工序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烟粉尘污染严重。
在宿迁市,督察组收到的板材行业污染问题投诉不断。沭阳县春林木业制品厂、迎丰木业公司等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料替代,仍违规保留自制高VOCs含量脲醛胶生产设施,春林木业制品厂等滚胶和热压工序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吉强木业公司有机废气喷淋塔等废气治理设施停运。此外,宿迁市板材行业还有一些属淘汰类的两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在用,一些锅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检查发现沭阳县恒汐木业制品厂1蒸吨生物质锅炉直排黑烟。
在淮安市盱眙县仇集凹土加工集中区共有10家凹土生产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物料露天堆放问题,无任何防风抑尘措施,厂区内积尘严重,作业区尘土飞扬。抽查发现,盱眙三银凹土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破损严重,大量烟气未经处理直排。
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在四川同样存在。四川省泸州市、内江市现有砖瓦企业多数污染治理设施简陋,行业整治推进缓慢。按照四川省整治方案,泸州市和内江市2024年底前应分别完成61条和56条生产线污染整治,目前仅分别完成13条和4条。督察组抽查两地正在生产的10家砖瓦企业,发现均存在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问题。内江市威远县嘉鑫砖厂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自动监测数据显示,8月15日至22日,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超标49次。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页岩砖厂长期采用简易单碱法脱硫,且未按要求添加脱硫剂,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1月以来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多次超标,破碎车间未配备除尘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燃煤锅炉违规建设
“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严,是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较为普遍的现象。
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要求,严禁新增平板玻璃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宿迁市苏华达新材料公司在未开展产能置换的情况下,经宿迁市宿豫区有关部门审批,于2017年7月以电子玻璃生产线名义建成一条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违规新增产能400吨/天。项目建成以来,江苏省工信部门日常监管不力,一直未按国家有关部门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要求,将该生产线纳入全省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管理,项目持续违规生产。
燃煤锅炉违规建设问题依然存在。国家2020年10月出台有关政策明确,长三角区域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2021年4月至7月,宿迁市及泗阳县有关部门违规审批国望高科纤维(宿迁)有限公司新建4台65.5吨/小时水煤浆锅炉和1台40吨/小时水煤浆锅炉等自备燃煤设施,项目已于2021年底建成投产。
安徽省也存在“两高”项目违规上马的问题。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日熔化能力150吨以上的新建工业用平板玻璃项目需实施产能置换。宿州市东润玻陶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2019年违规建成日熔化能力300吨的工业用平板玻璃生产线,2020年4月因未开展产能置换工作、无法提供产能置换方案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该企业为规避产能置换政策,在玻璃熔窑未进行实质改造、熔化能力未改变的情况下,将项目按日熔化能力150吨重新备案,长期违规生产。
烧碱行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的限制类行业,国家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新上项目应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蚌埠市八一化工实施“退城入园”搬迁时,将原有15万吨/年烧碱产能扩大为30万吨/年,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2022年4月以来陆续建成投产。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的问题,在四川省也被发现。国家有关部门多次明确,平板玻璃项目建设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2021年3月,泸州市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进行产能置换情况下,建成投运350吨/天的玻璃熔窑生产线,违规生产至今。
违规放宽检测方法
出具虚假合格报告
在这批案例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也被督察组重点点出。
在江苏省,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治理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7月至8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淮安、宿迁、徐州三市43个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检测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行为,移交问题95个。
督察组抽查发现,淮安市安宏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使用车载自动诊断系统作弊器,使得原本不合格的尾气检查结果为合格,1月至7月共出具2573份虚假检测报告。宿迁市东大机动车交易公司在车辆明显排放黑烟的情况下,违规使用风扇对排气管吹风驱散烟气,并出具合格报告。徐州恒瑞机动车检测公司对柴油车检测时擅自放宽检验方法,徐州易事达机动车检测公司违反检测规定操作,均出具不实检测报告。
督察组还发现,徐州市睢宁县常青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于10月8日至14日期间,在5辆超标车辆没有到店维修的情况下,向尾气治理管理系统直接上传维修合格手续。
在安徽省,机动车检验弄虚作假问题多发。督察发现,淮北市现有1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均存在违规放宽检测方法问题,8家还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其中,淮北市腾淮检测公司使用作弊器,干扰车辆检测结果;2024年以来,正则检测公司在63辆机动车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宿州市长征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在车辆冒蓝烟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砀山县联欣机动车安全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联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变更检验方法。
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在2023年黄色预警期间,为掩饰应急减排措施未落实问题,临时伪造生产台账应付检查。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页岩二机砖厂在2023年10月黄色预警期间,未按要求停产,却在自动监控平台将生产设施工况人为标记为“停炉”,制造停产假象。
此外,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的问题也值得警惕。2023年,四川省出现多次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部分地市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督察发现,泸州市、内江市、乐山市分别有23家、36家、20家企业,未按要求纳入管控清单,其中内江市甚至有3家涉气环境监管重点企业未纳入管控清单。
据了解,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目前各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督促被督察对象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以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