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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供暖室温不应低于18℃,不达标怎么办?
顶端地市
2024-10-21 16:11:50

天气越来越冷了

开封供暖缴费也在进行中

根据《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

供暖时间大概在

11月15日前后至次年的3月15日前后

供暖温度最低是多少呢?

如果供热温度不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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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集中供暖温度标准


根据《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在正常天气条件及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
✅但用户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或者自行安装或者未经热经营企业允许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除外。
✅已实行热计量计费的热用户按已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执行。
✅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热经营企业和热用户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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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不够怎么办?能退费吗?

在正常供暖情况下,非计量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除供热期的首5日和末5日外,自非计量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

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高于14℃(含)的,按日减收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

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的,按日免收热费。室温检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制定。

来源: 开封融媒
编辑: 王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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