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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辉县市2024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辉县发布
2024-09-13 20:45:03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商务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新乡市2024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商运〔2024〕1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打非治违,消除隐患,营造良好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和保供能力;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黑加油站(点)和黑加油车;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油品行为,确保油品质量合格率按国VI标准稳定在95%以上;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偷税漏税行为,加快实现成品油流通领域“以数治税”智慧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打击黑加油站(点)。保持打击黑加油站(点)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以新能源和内部自用油名义的黑窝点;依法依规取缔或关停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或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对商务部门认定无法完善手续的加油站(点),由发证单位依法吊销已发证照或不予办理延期。

(二)严查流动黑加油车。以物流基地、施工工地、重型货车和油品运输车辆集中区等重点,严查无证经营、非法改装并销售成品油的各种车辆;依法对非法流动销售的成品油予以没收,扣留非法流动车辆。加大对成品油运输车辆监管和抽查力度,对违规车辆所属营运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运资质。

(三)遏制成品油流通市场偷漏税行为。强化成品油流通领域‘以数治税’,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通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提升智慧监管能力。依法打击破坏或擅自改装加油机以及销售无票油、变票油等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四)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格落实《河南省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重点抽检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国、省道加油站(点)油品质量。严禁违法购销、存储劣质油品,一经发现,追踪溯源,依法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成品油流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0373-6289112。

辉县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

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美   编:贠照辉     

责   编:焦云逸     审   核:李   靓

监   制:邢丽凤     总监制:段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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