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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热线 | 物业连万家 枝叶总关情——市资源规划局:小区违建怎么办?常态监管是关键
西安新闻广播
2025-06-05 20:15:28

学思想,强党性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关心的事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进一步发挥“纪委+12345+媒体+部门”四方联动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市广播电视台,在西安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开设“物业连万家”专题栏目。

今天《党风政风热线》节目邀请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副总督察刘岗,西安市资源规划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席飞,西安市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处长黄浦,西安市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处处长李博,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保护二部部长李阳,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城市容貌管理处处长任亚峰做客直播间与大家交流。

请点击收听音频内容▼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副总督察刘岗介绍:

近年来,西安市先后组织了“品质西安”“四改两拆”等市级专项行动,2020-2021年,开展了迎十四运违建专项整治,基本实现了对重点区域存量违建的“应拆尽拆”,对新增违建的“零容忍”。 2021年以来,市资源规划局对违法建设的监管进入“常态化”,每年资源规划部门认定违法建设均在一千处以上,均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资源规划部门的执法内容和职责

都是什么?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席飞介绍:

依据《城乡规划法》及省、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划执法工作主要涵盖对规划编制违法行为与对规划实施中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

从执法实践看,规划编制环节的违法案件发案率相对较低,违法建设查处构成日常规划执法的主要内容。

在部门职责分工上:

1.规划编制违法行为查处: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

2.违法建设查处:依据规划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城市规划区内:由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巡查、认定,并移交城市管理部门查处。

乡村规划区内: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巡查发现及查处工作。

问题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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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孟先生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我是曲江万科翡翠国际业主,我们小区西区14号楼、15号楼一楼有住户私自扩建院子,占用小区绿化带,严重影响小区整体美观。相关部门如何查处?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保护二部部长李阳回复:

从规划执法的角度来说,在绿地里面用竹篱、绿篱这些形式来进行圈占的情况,不属于规划方面违法建设的范畴。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我们西安有《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条例中包括小区内的绿化都属于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

这个问题我们会记下来,后续我们会跟绿化管理的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包括会去您的小区具体查看情况,做出处理。

听众任先生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我是雁塔区等驾坡街道新安路司法小区业主,开发商和物业把业主车位私自改做商用,建设便民服务市场,没有变更手续。我们业主前期投诉停工,现在又开始施工,这个车位用途还能还原回去吗?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保护二部部长李阳回复:

您反映的这个问题我们之前也接到过投诉,前期我们也进行过一些调查。

这个问题应该说是一个“改变了原有建筑的使用性质或者改变了用途”的问题。按照《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经过规划条件核实或者说规划验收之后的建设工程是不允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它的建设工程使用用途。这个问题节目之后我们会督促属地分局再做进一步的深入调查,调查结果我们将主动和您联系。

微信网友反映:我是美苑楼尚业主,投诉小区占用绿化违建问题:1、占用美苑楼尚西边车库出口处紧邻北边,这里原来是我们小区绿化区域,现在被建成楼梯间。2、占用美苑楼尚东边,交房时是绿化区域,现在被改建当成车位收费。3、占用美苑楼顶,建物业办公室。谁来管?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保护二部部长李阳回复:

首先一点您刚才所说的第三个问题,关于物业在楼顶上面建办公室,从您的这个问题描述来看,应该属于一个典型的屋面违法擅自搭建。这个不管是按照我们《城乡规划条例》还是按照《西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的规定来说,屋面上面都是不允许擅自搭建各类建筑构筑物的。因为屋面从建筑的设计上来说,从它的载荷还有其他各个安全的管理方面不允许上面搭建一些临时性的东西。我认为这个应该是一个典型的违法建设,后续我们会安排相关的属地我们的分局对它进行一个调查和认定,认定之后我们会移交给属地的城管部门进行具体查处。

您所提的另外两个问题都是涉及到小区的绿化区域。这里面您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说把这个小区的绿化一部分区域改成了楼梯间,可能从您的描述来说是有一些新建的建筑物在上面,那么我们后期进行调查之后对它要做出一个认定。还有就是包括这个楼梯间也好,还有把这个绿化区域改成停车位,作为停车使用也好,这一块也同时涉及到侵占小区绿化的问题,我们也会同我们城市绿化管理的相关的职能部门联合进行调查,还小区业主一个绿色的空间。

身边的“私搭乱建”行为

谁来查处?

群众普遍关切的“私搭乱建”行为,主要集中于城市规划区内住宅小区,具体表现为擅自搭建棚亭、阳光房,未经许可进行房屋扩建,违规私挖地下室等未批先建、未按许可建设的行为。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处处长李博介绍:

对违法建设的查处,我市实行“查处分离”的工作机制。依据《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

资源规划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巡查和认定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制止、查封施工现场、行政处罚及责令限期拆除等具体执法工作。

为规范协作流程,两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违法建设认定意见,以认定意见函的形式函告移交城管执法部门。

简而言之,资源规划部门的核心职责是提供专业技术判断—— 界定建(构)筑物是否构成违法建设,并依据规划技术标准等提出处置建议;城管执法部门则严格遵循立案查处程序,负责现场调查取证、实施行政执法措施,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双方协作,形成违法建设治理的闭环管理。

听众程女士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中南上悦城四期,小区一楼业主把绿地私自搭建。之前给多个部门反映过,但现在一直没有执法人员来处理。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城市容貌管理处处长任亚峰回复:

我们以前没有收到过这方面的投诉,三桥有可能是属于未央区,也有可能属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首先已经记下来了,随后我们会下去核实归于哪个区,让哪个区进行调查处理。

您反映的问题可能是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占用小区绿地,违反了《西安市绿化条例》的问题,这个就是我们城管部门最后负责进行查处。第二个问题可能涉及有违法建设问题,我们会与资源规划部门沟通。如果资源规划部门认定之后,我们就进入执法程序,该拆除的拆除,该恢复绿地的恢复绿地,随后会给您答复。

哪些建设是允许的?

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西安市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处长黄浦介绍:

对既有住宅小区,建设行为已经结束,原则上不再更改原规划内容。但为了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并提升居住安全性,既有住宅小区允许加装电梯和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设施。

受限于过去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设计规范,部分既有住宅小区在无障碍出行和电动自行车停放方面的考虑并不充分,随着我市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群众对加装电梯的呼声日益高涨。与此同时,为预防电动自行车无序充电停放引发的火灾事故,我市已制定并出台了《西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4]60号)和《西安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指引》(市建发[2024]132号),为相关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引导。

按照《西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方案编制和公示、施工图设计与审查、项目审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六个步骤。其中项目审批阶段明确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除临街建筑在临街一侧加装电梯外,其他加装电梯的情况均无需办理规划手续。

按照《西安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指引》,既有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实施程序包括择优委托、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签订协议、施工建设、接电报装、检查验收、资料留存等八个步骤,由属地街道(乡镇)组织社区、业委会、建设运营主体进行实施,消防救援部门提供消防技术支持和指导。在居住区内利用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等公共空间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免于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扑救面等救援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公共空间和绿地。

上述政策和指引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改善既有住宅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居住环境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私搭乱建,共同推动我市住宅小区的品质提升和社区和谐发展。

图文供稿:王卓雅    音频:田宇

编辑:晓玲    监制: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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