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龙区一路口恢复、启用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道路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在洛龙区通衢路与兴洛西街交叉口南向北方向恢复、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机动车车辆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七日(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起开始抓拍。
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
2024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洛阳交警七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