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双查”机制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南阳市纪委监委健全自查与评查相结合的“双查”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把控,持续提升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为解决案件质量自查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前移关口,构建案件质量同步自查机制,对照上级纪委监委相关规定,梳理汇总历次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形成《案件质量问题对照自查表》。印发《关于提升办案质效的若干措施》《案件审理中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案件组指定人员担任案件内审员,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先行对照自查表逐项进行自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附卷移送审理。
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保障案件质量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抓手。该市纪委监委一方面做细日常评查,对内做好案件质量同步评查,对下依托审理审核报批备案案件,及时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形成评查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路径,向案件承办部门“一案一反馈”;另一方面,经常开展全面评查,先后2次全面评查全市案件,4次抽查县市区案件,对落后县市区开展重点评查,督促指导落后单位迎头赶上。在加强日常评查和全面评查的基础上,灵活开展专项评查,针对案件质量突出问题、特定领域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推动强弱项、补短板,保障案件质量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已先后开展免刑缓刑等类型案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专项评查4次。同时,加强案件质量通报,对突出问题通报到案,对优秀案件表扬到人,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对于评查中发现的常见质量问题,形成《案件质量常见问题规范参考》,用于指导办案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双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全链条管控,完善‘评查+反馈+整改’工作闭环,以审理之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南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梁稳 乔林普)
来源 ∣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