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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已被罚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雷达财经
2024-10-17 21:45:41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0月16日,ST广物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16日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运营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经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ST广物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在股票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曾经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案件胜诉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广物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广物曾用名: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8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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