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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楼市重磅,已出租房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
财经早餐
2024-09-02 07:17:58

昨天,重庆发布重磅楼市新规!

9月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住建”消息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重庆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

1.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

自2024年9月1日起,凡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

2.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大让利力度。

3.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

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大补贴力度。

4.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

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区县政府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大收购力度,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

鼓励区县政府将拟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存量住房纳入收购范围,按照不高于征收评估价和自愿的原则组织收购,支持相关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区县政府组织购买商品住房用于城市D级危房房屋调换或安置。

5.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力度

进一步完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体系,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租金。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托管经营个人分散闲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支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银发〔2024〕2号),加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等。指导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利好人群

总的来看,这次新政的推出重点利好两类人群:

1.想“先卖后买”、“以小换大”的置换家庭。

不仅以旧换新可以享受最低0.5%的购房补贴,短时间之内即使卖不掉,也能通过把房子租出去或者在其他区买房的办法获得首套房名额,大大降低再买房的首付门槛和月供压力,无疑可以解很多打算“先卖后买”、“以小换大”家庭的燃眉之急。

2.有买房实力、并且有买房需求的人。

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让这部分人可以更好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放开购房门槛,降低购房成本。同时也能进一步释放购买力,帮助楼市去库存。

再加上重庆国企将加大力度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今年2月已经收了4207套房源,8月又收了2600多套,多管齐下,缓解存量房的市场压力,同时还能为增量市场注入活力。一举多得。

综合自:中国证券报、重庆住建、渝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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