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学品管理,减少化学品尤其是有毒有害化学品引起的危害,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12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关于落实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4年增补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河南方案》)。
据了解,《河南方案》聚焦新增列的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兼顾公约已管控的23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强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履约能力建设,建立履约长效机制,明确了8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任务,严格落实禁止六氯丁二烯、多氯萘、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有关要求。结合河南实际,提出将符合条件的涉及公约履约的新污染物治理项目,积极申请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予以支持,为履行公约义务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河南方案》明确,加强履约工作组织领导,压实部门履约监督责任,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履约工作,推动相关行业落实履约义务;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公约履约机制,加强履约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严格监督执法,加强部门执法培训,对违反公约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加强履约宣传、教育,推进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或者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助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