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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所有人,看到这个人请立刻举报!
遂平县人民法院
2024-09-13 20:50:01

助力诚信遂平建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遂平法院发布悬赏公告,看到这个人请立刻举报!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祝建华与被执行人王文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文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建立,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文义,男,1966年3月20日出生,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国槐路西段路北,居民身份证号码:412823196603202992 。

一、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王文义,男,196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遂平县沈寨镇双楼村双楼11-001,居民身份证号码:412823196603202992。

二、执行依据: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2023)豫1728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

三、执行标的:235488元。

四、悬赏内容:

凡向本院举报王文义的具体位置将其限制人身自由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悬赏金1000元。凡向本院举报王文义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财产线索)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五、悬赏期限:自2024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止。

六、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七、本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单位)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的行为属于妨碍执行行为,人民法院查实后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举报电话:0396—2162411(张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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