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商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公告,城区将新增13处违停抓拍设备和1处违法抓拍卡口,重点查处违停、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新设备将于2025年6月21日正式启用。
关于商水县城区部分道路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公告
为了保证城区道路拥有较好的交通秩序,便于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建设完善城区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区路口新增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新增加13处违停抓拍设备和1处违法抓拍卡口,现向社会公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为公示公告期,2025年6月21日起正式启用。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附:此次拟在城区主干路段新增设的1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安装监控设备明细和拟查处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 | 设置地点 | 方向 | 监控设备数量 | 拟查处的违法行为 |
1 | 中州大道与健康路向东200米路南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2 | 中州大道与章华台路向东30米路北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3 | 中州大道与袁老家路向南50米路东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4 | 健康路与新城路向东20米路北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5 | 健康路与小吃街东北角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6 | 章华台与小吃街东北角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7 | 行政路与新城路向东25米路北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8 | 行政路与汝阳路向东150米路北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9 | 章华台与新城路向北20米路西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10 | 新城路与郑新街向南20米路东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11 | 新城路与郑新街向北20米路西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12 | 中州大道与郑新街向西200米路南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13 | 郑新街与汝阳路向东200米路南 | 1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 | |
14 | 八一大道大桥南卡口 | 由南向北 | 1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20A),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1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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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锦春 刘杰
法律顾问/宋军魁(河南众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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