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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凌晨,摩托车驾驶人当场身亡
洛阳交警
2024-08-23 20:09:00

我们都知道,喝酒之后,一个人的表现和正常状态下大不一样。除了眼神迷离、头晕目眩之外,有的人会变得迟钝、犯困,有的人则会更冲动、更兴奋,再加上酒精麻痹神经导致多种感官功能失常……这样的人如果驾驶机动车,危险性可想而知。

我们来看一个“醉驾遇上醉驾”的交通事故案例。▼

2024年6月3日,广东饶平县。凌晨1:50分许,肖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某路段超速、逆行,结果与对面一辆小汽车迎面相撞。

肖某连人带车被撞飞,致头面部及躯干多处挫(裂)伤,全身多处骨折,受创严重当场死亡。

交警调查发现,涉事小汽车驾驶人张某同样是醉酒驾驶,同时也存在严重超速违法行为。此外肖某系持C1证驾驶摩托车。

最终,肖某因准驾不符、醉驾、超速、逆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因醉驾、超速,负次要责任。

洛阳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危害极大。饮酒之后,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人的视觉、触觉等感官能力大大下降,无法及时准确发现意外情况,无法及时采取正确应对措施。同时人对声、光等环境刺激的反应会变迟钝,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无法及时应对突发状况。此外,对酒后易冲动兴奋的人来说,驾驶机动车更容易做出超速、穿插变道等攻击性驾驶行为,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危害其他车辆、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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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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