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新年贺词中指出,“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挥洒汗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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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法 巧解纠纷
近日,宛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以被告到期债权的协调为突破口,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实现了原告债权。案件调解后,原告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刘亚南的手中。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多年朋友。2014年,张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15万元。但款项借出后,被告一直未向原告还款。无奈之下,原告李某将张某诉至宛城法院。
“到期债权协调”策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对外负债较多,存在履行困难,若以判决方式结案,不利于原告实现债权。通过与被告沟通,发现其对第三方南阳某公司享有即将到期的合法债权,具有潜在的偿债能力。于是,法官决定尝试采用“到期债权协调”的调解策略,由被告到期债权的债务人向原告还款,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起初,原告不同意调解,坚持要求开庭审理。法官耐心地就被告目前的经济状况、调解的益处、到期债权协调的可操作性及债权实现的可能性等多角度向原告解释,原告逐渐认识到调解的可行性,同意与被告进行调解。
耐心调解促双赢
在双方均同意调解后,法官对被告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重点核实了其对第三方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到期时间。在确认调解基础后,法官组织原告、被告及第三方进行了多次电话及现场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就到期债权金额、未付借款本息金额、支付方式、期限等关键问题进行细致协商,最终确定调解方案为由第三方公司直接将应向被告支付的部分货款直接支付给原告,作为被告应向原告偿还的借款本息,并当场履行。原告在收到款项后当庭撤诉,原、被告握手言和。本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赢得了喘息空间,减少了诉讼成本,实现了双赢。
编辑 / 黄一凡
初审 / 刘方昊
终审 / 陈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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